2012,真是多事的一年,大批员工的合同将于06月到期,HR部门又要面临着极大压力与挑战。 整理档案后才发现,合同起始日期参差不齐,基本上都是入职当天便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虽然解决了法律上的后顾之忧,但着实也给HR部门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像社保公积金的征缴、合同期的管理,很苦恼。 作为HR新手,看上去这是个好机会,可以借此契机完善公司的合同续签流程等等,可是,真的可以如愿以偿吗?比如,我怎么样才可以将不统一的起始日都化零为整的进行管理呢?就像4月23日到期的合同,怎样才可以续签到5月1日呢?(貌似这不是一丁点儿的难度,可是依旧期待高手解答) 望各位不吝赐教,互相讨论各自公司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的续签,以及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