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掌握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状态与表现,及时对表现优异的试用员工进行奖 励,同时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不合格的试用员工进行淘汰,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 出的良性循环用人机制。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的试用期人员。 第三条考核原则 1、以考核试用期人员的胜任力为导向;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多角度考核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四条管理职责 1、行政事业部职责 本办法由行政事业部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汇总各个部 门的考核结果。对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沟通后做出处理意 见。 2、各部门职责 各个部门作为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的主体,应根据本办法规定,客观、真实、及时 对本部门试用期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试用期员工沟通后上报至行政 事业部。 3、试用期员工职责 试用期员工应积极配合部门主管完成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考核周期 员工试用期期间每月考核一次。每月15 日前入职员工参与当月绩效考核,15 日后 入职的员工不参与当月绩效考核。 第六条考核流程 1、员工所在部门直接上级每月2 日前与员工沟通后制定《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表》, 报行政事业部。 …… …… 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办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