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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25周岁,男24周岁算晚育吗?

2010-10-18 17:24| 发布者: 果核| 查看: 2149| 评论: 12

摘要: 我单位一男职工,老婆85年的,他自己86年的,现在她老婆生小孩,他可以享受晚育的护理假吗?我单位规定,女方生育的,男方有3天护理假,晚育的可增加7天护理假,现在有点弄不清楚,晚育也是按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吗? . ...
我单位一男职工,老婆85年的,他自己86年的,现在她老婆生小孩,他可以享受晚育的护理假吗?我单位规定,女方生育的,男方有3天护理假,晚育的可增加7天护理假,现在有点弄不清楚,晚育也是按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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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hogan_bj 2010-10-17 09:27
      如果贵单位是在北京的话,《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可见,认定是否为晚婚,男女双方均需满足条件;认定是否为晚育,女方满足条件即可,只涉及女方。
      既然是护理假,肯定是由男性员工享受,女性享受产假。所以,我觉得,不论该男性员工配偶在不在贵单位工作,都应该给该男性员工护理假。
      如果不是北京的话,请参考一下贵单位所在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文件对晚婚晚育的规定。

本帖最后由 hogan_bj 于 2010-10-17 09:43 编辑

引用 anne安丽 2010-10-17 09:45
 我是江苏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所以认定晚婚不需要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一方达到,一方享受。而晚育不知道是否只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就行?
引用 hogan_bj 2010-10-17 09:47
回复 3楼 anne安丽 的帖子


      我觉得应该是只按照女方的条件。因为女性承担生育的主要工作啊~呵呵。其实晚婚和晚育是两码事儿,分开来考虑。 本帖最后由 hogan_bj 于 2010-10-17 09:48 编辑

引用 zhang-charm 2010-10-17 10:51
我在最近工作中也碰到了类似问题,看了大家的讨论后,知道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引用 Alex.hcw 2010-10-17 10:54
回复 3楼 anne安丽 的帖子


    江苏省的晚育政策是:
1、晚育是指女方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或者结婚时年满23周岁婚后初次生育的。因为生育是男性搞不定的,所以这个规定只针对女同志。
2、对于符合晚育条件的,产假延长30天,即按照120天计算(含产前15天)。同时,考虑到大龄产妇的问题,给予男同志10天的护理假照顾晚育的老婆。(省会城市南京对男同志的护理假放的更多,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之多)。
3、现在80后基本都符合这个条件,实际中执行起来的也不多。
引用 pinbo 2010-10-17 12:18
晚育的条件是女方晚婚,不是以男方为依据(男方只要达到晚婚标准即可)
引用 anne安丽 2010-10-17 13:31
回复 7楼 pinbo 的帖子


    这样看来,男方没有达到晚婚年龄,是不是就没有增加的护理假呢?

引用 hogan_bj 2010-10-17 13:35
回复 8楼 anne安丽 的帖子


    护理假是跟晚育才有关吧,跟晚婚有什么关系呢?
引用 乖巧猫猫 2010-10-17 14:49
楼主还是没搞清楚状况,呵呵,建议把他们给您回复的帖子认认真真、细细心心地再系统的看一遍
引用 雀罗 2010-10-17 20:33
恩,学习了,什么知识都要懂
引用 anne安丽 2010-10-18 15:38
知道了怎么操作了,要是有法律方面的材料,我会比较放心。谢谢各位了。
引用 pinbo 2010-10-23 08:17
回复 8楼 anne安丽 的帖子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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