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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区别~doc 10 pages

2012-6-14 14:53|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216| 评论: 3|原作者: chinateaveller

摘要: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林景青)2007年7月 项 目 原规定 新规定 主要区别 一、适用范围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林景青)
20077
        
   
         
原规定
         
新规定
         
主要区别
     
    
一、适用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九十六条)
      
新规定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纳入了调整范围,扩大了新法的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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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wh343766761 2012-6-14 08:45
沙发我的!
先收藏。暂时不下载
引用 忧作难 2012-7-2 14:14
谢谢楼主的分享!!
引用 证勤 2012-7-21 12:59
谢谢分享。{: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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