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入职某司后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2011年3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向其发出一份续签劳动合同意见书:公司在不改变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决定与张某续签三年期劳动合同,请在2011年3月5日前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及续签劳动合同的预期条件记录在个人意见栏内并签名;不同意上述条件或逾期不予回复的视为本人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张某很快向公司递交了续签劳动合同意见书,并在意见栏中注明:同意与公司签订一年期的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问题进行沟通,但张某坚持只签一年期,最后公司以张某不愿意续签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