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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医疗期的病假工资

2012-7-30 13:34|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10133| 评论: 12|原作者: 百合海王星

摘要: 单位有位女员工因为怀孕保胎已经休了3个月病假,现在又那病假条来请病假,按照她的工龄核定医疗期为三个月,那么对于她超过医疗期的病假是否还应支付工资呢? 关于这个问题坛子里也有很多,看了很多答复越看越迷茫。 ...
单位有位女员工因为怀孕保胎已经休了3个月病假,现在又那病假条来请病假,按照她的工龄核定医疗期为三个月,那么对于她超过医疗期的病假是否还应支付工资呢?
关于这个问题坛子里也有很多,看了很多答复越看越迷茫。也百度了很多律师的观点,同样是观点不一。这次再提出来希望有实际操作过的同仁分享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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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lixiaoxv 2012-7-28 20:21
过了医疗期员工必须向单位提出延长医疗期才可以继续歇病假,而单位是有权利不予延长医疗期的,这样你可以按事假处理。
引用 私人侦探 2012-7-28 21:37
还有这样的事情啊!
引用 百合海王星 2012-7-29 19:46
lixiaoxv 发表于 2012-7-28 20:21
过了医疗期员工必须向单位提出延长医疗期才可以继续歇病假,而单位是有权利不予延长医疗期的,这样你可以按 ...

咨询了12333,答复说人家提供病假条了就该算病假啊
引用 lixiaoxv 2012-7-30 10:19
百合海王星 发表于 2012-7-29 19:46
咨询了12333,答复说人家提供病假条了就该算病假啊

你不是说过了医疗期了么,一直提供,你就一直算病假么?假病条你也当真生病么。
引用 平安幸福 2012-7-31 18:58
我也想学习。
引用 zzrniuniu 2012-8-1 16:12
1、确定病假条的真伪;
2、公司的病假医疗期,员工是否事先知晓?
引用 小差火 2012-8-1 16:51
停薪留职处理!
引用 tptp13303 2012-8-1 20:26
保胎期是一个麻烦事,按照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保护条例里又有不能解除三期女工,按上面说的停薪留职,又有一个问题,期间保险问题,特别是生育保险不能停(当然其它保险也不能停)。
目前的应对方法是不外乎,医疗期满仍不上岗,做停薪留职处理,各项保险先给职工上上,待其可以返回工作时再按约定分月从工资里扣除;如果该职工产假满后辞职,只能协商职工补缴,不补也没辙啊。唉麻烦!!!
引用 ycdbkun 2012-8-2 11:09
如不同意他请事假,那么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支付一个月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的方式,或者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 xrktina 2012-8-2 11:13
按法条来讲,你讲的这种情况是应该要给病假工资的,尤其是你们公司同意她病假的情况下.
不过实践操作中你可以劝说员工主动请事假
引用 旭旭8 2012-8-3 11:36
沟通协商,让她请事假
引用 阿宅来了 2012-8-3 14:15
从制度方面来说,单位批了病假,就应该给病假工资~如果不批病假,是否有规章制度允许?允许,可不批,要求做鉴定或相关依据~但从人性化管理及社会影响角度而言,如果差不多涉及到产假了的,或给予病假,或给予事假,都是可以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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