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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工会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2012-7-31 11:38|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13300| 评论: 9|原作者: plfuq123

摘要: 有两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一、劳动合同法 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现在一些小公司人员只有10来个人,甚至不足10人,没有成立工会,那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员工的劳 ...
有两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一、劳动合同法 第43条规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现在一些小公司人员只有10来个人,甚至不足10人,没有成立工会,那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没有通知工会的情况下,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如果是,在不成立工会的情况下,公司如何做,才能做到合法解除?

二、公司本来设有食堂,食堂有两个工作人员,现在公司要撤销食堂,公司以撤销食堂为由,解除这两个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如果属违法解除,在不安排这两个员工到其他岗位的情况下,如何合法解除这两个员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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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一生一会 2012-7-31 11:16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的适用范围是成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显然不适用于没有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分为过失性和非过失性辞退,不同情形解除程序也不一样。
二、食堂撤销,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看看劳动合同法,熟记相关条文,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的。祝您好运。
引用 subway_jj 2012-7-31 11:28
同意楼上的,协商,赔钱,就这么简单。
引用 plfuq123 2012-7-31 11:33
一生一会 发表于 2012-7-31 11:16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的适用范围是成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显然不 ...

谢谢!

我觉得“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的潜台词就是,用人单位都必须成立工会组织。另外,劳动合同专门单独用第43条来说明此意,且这条规定中并没有说明适用哪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所以我就认为是适用所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不知道我这种理解妥否?
引用 snchen 2012-7-31 12:13
一生一会 发表于 2012-7-31 11:16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的适用范围是成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显然不 ...

非常认同您关于本案是否属于违法解除的观点。对于工会在企业单方解除的角色,随着劳动法律环境的完善,工会的角色也越发重要,在实践中许多没有通知工会就单方解除的案件都被认为不符合程序,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草案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其实企业可以通知所属街道设立的工会履行通知义务,这在实践中是可以的。
引用 plfuq123 2012-7-31 12:44
snchen 发表于 2012-7-31 12:13
非常认同您关于本案是否属于违法解除的观点。对于工会在企业单方解除的角色,随着劳动法律环境的完善,工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
第十五条【工会意见】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虽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征求工会意见,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的,不予支持。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虽未征求工会意见,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种解除就是合法解除。意思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不用通知工会。

因为,最后一句说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的,不予支持。

引用 snchen 2012-7-31 12:52
plfuq123 发表于 2012-7-31 12:44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
第十五条【工会意见】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 ...

你这个跟我在最高院官网看到的征求意见稿不一致,就我所在的地而言,只要存在解除的基础事实,一般情况也不会认为是违法解除,不过为避免争议,多做一步也没什么啦。
引用 plfuq123 2012-7-31 12:57
本帖最后由 plfuq123 于 2012-7-31 13:09 编辑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

     第十三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征求工会意见,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里没有说明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有用人单位如何办




引用 平安幸福 2012-7-31 18:13
学习了!
引用 一生一会 2012-8-1 09:15
plfuq123 发表于 2012-7-31 11:33
谢谢!

我觉得“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的潜台词就是,用人单位都必须成立 ...

工会是员工自愿建立的,无可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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