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8-15 13:53|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241| 评论: 11|原作者: kitydy
sawata 发表于 2012-8-15 11:02 风险是赤裸裸的 合同法上明确写明了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天即可,而公司硬拿自己的制度跟法律碰撞的话,肯定是 ...
双人“鱼” 发表于 2012-8-15 11:22 试用期只用提前三天的。也不能说提前多少天就扣多少天的工资,只能说未在提前的情况下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
南极人 发表于 2012-8-15 11:42 仲裁的风险在于: 1、克扣工资,需补发克扣的工资; 2、公司的规定无效,将按照试用期内劳动者 ...
nktiany 发表于 2012-8-23 00:35 太不靠谱的做法了哇 跟国家机器对着干么 明文要求试用期提前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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