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效性

2012-8-29 10:27|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3005| 评论: 19|原作者: cythiacn

摘要: 关于自动离职多长时间可视为解除劳动关系? 情况1:公司有明文规定的:公司规定的旷工达XX日则视为自动离职(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此条文在劳动法上支持吗? 情况2:公司无明文规定的:劳动法有无规定达多长时间 ...
关于自动离职多长时间可视为解除劳动关系?
情况1:公司有明文规定的:公司规定的旷工达XX日则视为自动离职(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此条文在劳动法上支持吗?
情况2:公司无明文规定的:劳动法有无规定达多长时间则视为自动离职?具体体现于劳动法第几条?
以上情况是否都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给员工?如果不出具,劳动关系是否仍存在?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itami-jzj 2012-8-28 21:16
等待高手解答。
引用 plfuq123 2012-9-2 13:28
情况1:公司有明文规定的:公司规定的旷工达XX日则视为自动离职(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此条文在劳动法上支持吗?

答:支持

情况2:公司无明文规定的:劳动法有无规定达多长时间则视为自动离职?具体体现于劳动法第几条?

    答:劳动法无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自行规定。

以上情况是否都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给员工?如果不出具,劳动关系是否仍存在?


答:需要出具,并按规定方式送达员工。否则,劳动关系仍存在。
引用 cythiacn 2012-9-3 14:10
plfuq123 发表于 2012-9-2 13:28
情况1:公司有明文规定的:公司规定的旷工达XX日则视为自动离职(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此条文在劳动法 ...

那劳动法有无规定说具体旷工达多少日则可以出具解除通知书?
引用 plfuq123 2012-9-3 14:34
本帖最后由 plfuq123 于 2012-9-3 14:36 编辑
cythiacn 发表于 2012-9-3 14:10
那劳动法有无规定说具体旷工达多少日则可以出具解除通知书?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但是,这个条例已经废止。目前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现在用人单位都是这样规定,如连续旷工3-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多少天,视作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多少天,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
引用 cythiacn 2012-9-3 16:47
plfuq123 发表于 2012-9-3 14:34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 ...

学习了,谢谢!如果针对公司没有规定旷工离职的,则是按照之前条例执行没问题吗?
引用 沐末 2012-9-4 16:09
1、公司规定,一般是连续3-10天旷工,可视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公示,告知工会;
2、解除通知单尽量给到员工手中,如无法做到,需要公示。
引用 ycdbkun 2012-9-7 13:23
还是我来回答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我最近看了一起法院判例,也是依据这条判的,所以,如果是自动离职,还是要寄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后患无穷啊。
引用 luckcat 2012-9-10 17:54
嗯,参加劳动法培训的时候,老师也说过,一定要寄送通知,并留下快递单……云云
引用 cythiacn 2012-10-18 10:00
ycdbkun 发表于 2012-9-7 13:23
还是我来回答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 (二)因 ...

假设离职通知书已寄出,但无人签收被退回,此类情况可否有效?
引用 ycdbkun 2012-10-19 08:19
那就需要你在设计入职登记表的时候,有关于员工方邮寄送达地址的约定。
引用 liqiao1015 2012-10-19 09:46
只要你可以说明你是按照员工信息登记表上的邮递地址送达被退回的就超过15天就视为已送达,并且保留退单,及在公司内公示!(是15天吧?记不太清了)
引用 jolo 2013-1-19 10:52
假如联系不到本人,采用如下方式比较有效
1、快件的方式寄过去,地址按照身份证的地址寄出去,一定要保留存单
2、电话联系(自动录音),通知回公司办理手续
3、采用登报的方式
引用 福气老高 2013-1-27 10:22
情况1:公司有明文规定的:公司规定的旷工达XX日则视为自动离职(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此条文在劳动法上支持吗?
视为自动离职(即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既然是员工解除,用人单位就不要再发解除通知了。
引用 yazhi999 2013-1-27 12:12
plfuq123 发表于 2012-9-2 13:28
情况1:公司有明文规定的:公司规定的旷工达XX日则视为自动离职(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此条文在劳动法 ...

说的很清楚了,也很专业。楼主采纳即可!
引用 champagne 2013-1-31 12:49
jolo 发表于 2013-1-19 10:52
假如联系不到本人,采用如下方式比较有效
1、快件的方式寄过去,地址按照身份证的地址寄出去,一定要保留存 ...

1、寄EMS或挂号信比较可靠,地址的话就采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通讯送达地址,所以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不能让员工签公司、宿舍地址,并在劳动合同附加条款中注明该地址属于有效通讯送达地址,如公司发出通知视为送达
2、电话联系是可以,不过很多人都不接听电话,法律效力没有寄ems和挂号信强
3、如邮件被退回或拒收,只能采用登报的方式,在劳动报刊登即可,一个声明也就2、300块钱
引用 haotian018 2013-4-12 09:53
公司应有明确的制度
引用 jayhang 2013-4-12 10:46
“自动离职”的,可视为员工单方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为稳妥起见,公司还是应当尽告知义务的(意思是说,不是我通知你我要解除你劳动关系,而是我已收悉你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这个事实。
保险一点的通知方式:
1、帖公示栏,照片拍下来,日期在相机随便调;
2、内网、OA发布(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该方式双方认同的话,效力还是蛮强的);
3、EMS(封面注意写上违反员工制度XXX条,或者,关键字眼:解除劳动关系“等等),地点你别管他,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去,收不收得到不是你的责任,除非你们有令约定其他地址联系方式!
4、人力资源部应该是至少有一台录音电话的!
引用 我是波波 2013-4-12 11:44
看看,学习一下
引用 梦回云门 2013-4-20 14:23
ycdbkun 发表于 2012-9-7 13:23
还是我来回答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 (二)因 ...

法院的那个案例你还有么?我最近在做这方面的案例收集,很需要,如有的话,能否提供呢?非常感谢。

查看全部评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