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

2012-8-31 11:46|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285| 评论: 20|原作者: ygmolly

摘要: 我们公司有个员工,是外地的,第一天说要走,第二天就不来了,辞职报告也没有。现在打电话要工资,像这种情况公司是否有权利扣一个月工资。他是外地的,让他回来补辞职报告是不可能的了,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 ...
我们公司有个员工,是外地的,第一天说要走,第二天就不来了,辞职报告也没有。现在打电话要工资,像这种情况公司是否有权利扣一个月工资。他是外地的,让他回来补辞职报告是不可能的了,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HR的北漂生活 2012-8-21 14:47
那得看你们公司有没有相应的制度了,若没有相应的制度是没有权力扣工资的。让其回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
引用 ygmolly 2012-8-21 15:00
他回老家了,是否可以传真一份离职报告过来,再写个委托书委托别人代领呢
引用 888北极熊 2012-8-21 15:09
可以让他寄一份离职报告比传真会更好吧。如果公司有制度,可以制制度规定执行。
引用 linnyzl 2012-8-21 15:13
没有完成离职交接手续的员工,工资一律不发
引用 ygmolly 2012-8-21 15:17
他是一线员工,他的离职对公司生产没有影响,就是缺辞职报告,领导说工资改发现金,让他自己来拿
引用 黑人勿扰 2012-8-21 15:22
个人认为:这是不合法的,劳动者的报酬不能克扣。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里有相关约定或者公司有相应的制度依据的,是可以的。
引用 ygmolly 2012-8-21 15:24
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规定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实际操作中很少有提前一个月的,一般员工提出来要走,即使留着再做一个月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效率反而不高。但辞职报告肯定要要的
引用 dan0712 2012-8-21 15:30
通知其到公司补办手续,领工资。
引用 sawata 2012-8-21 15:44
法律规定的公司可以扣的工资就那几种情形
如果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而扣员工工资的话,肯定是不合法的。未打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这个公司举证。
书面的辞职报告是很需要的。。
既然回来打辞职报告很困难,那么也要公司也要做好书面通知的义务
引用 caixu1116 2012-8-21 16:00
扣工资是违法的。而且给他工资也不会损失多少,要是他一直不来办理离职,那么劳动关系就存在,如果打官司公司也是输,还要给他赔偿。何必呢?  还是想办法让他办理离职,把应发的工资给他。免得惹祸上身
引用 lunhui1986 2012-8-21 16:17
打电话告诉他,领了工资再走人啊{:soso_e128:}
引用 老泉spring 2012-8-21 16:52
知道书生误国啥意思吗?
引用 ericcheung 2012-8-21 18:06
沟通。。。。沟通。
天天讲,天天说。要讲方法的。。。。
你要是我的专员。。。得被我
引用 24k纯帅 2012-8-22 10:57
这个人太那个了 应该先写辞职报告的啊 他工资不要了吗
引用 旭旭8 2012-8-22 14:58
让他补辞职报告,寄过来也行的,然后工资给他,早了解早好,拖着对企业不利
引用 plfuq123 2012-8-22 18:03
本帖最后由 plfuq123 于 2012-8-22 18:07 编辑

公司如果不同意辞职,可以按旷工论处;当然要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如果同意辞职,要其手写一份辞职报告寄到你公司,或者发手机短信,或者发电子邮件。

员工违法辞职,公司要求其赔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引用 cywwise 2012-8-22 21:02
不能克扣工资,要让对方办好离职手续后发工资。
引用 chinahbzh 2012-9-3 10:55
我们公司的做法,仅供参考
1、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30 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2、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判断是否需要立即结束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缩短最后工作日期。
3、若员工未能工作至最后工作日期,员工应按其日工资之标准就不足之日数作出赔偿。
4、针对不辞而别人员,部门需及时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第三个工作日寄发解除劳动合同通告以及在食堂张贴公示。并要求在30天之内办理离职手续,未在30天之内办理的,公司可以不计发当月工资作为违约赔偿。
5、员工违反劳动期限约定以及拒不配合公司进行工作交接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标准为15天日工资。
引用 wenrowe 2012-9-3 15:23
如果离职手续没有办完,什么时候办理完离职手续,什么时候再发,先心里给他暗示一下

查看全部评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