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因明天要递交辞职报告,现来请教没用完的80个小时的调休问题。 本人于6月4日入职公司,试用期3个月,签的是08版合同。合同内写的加班是以调休冲抵。 现在因为各种原因想离职,但是还有80个小时的调休时间没有用掉。这80个小时的调休时间没有调休单,我们都是每次加班完签写在一张表格里,月底的时候人事根据我们当月的加班表格和我们已经调休的小时数统计到她电脑里的一张excel表格里。我只有和人事的聊天记录确认我还有80个小时的调休时间的。 现在我明天想去公司辞职,递交辞职报告之后 1.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一并把这80个小时调休完毕后再辞职,这80个小时可不可以按照10天来连续调休。 2.如果公司以任务紧不同意调休我该怎么办。如果这样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给我把调休时间算成工资给我,如果公司又不同意调休也不同意算成工资我应该去什么部门求助。 另外一点问题请教,我如果不交辞职报告的话,我直接要求公司给我把这80个小时的加班连续后面10天让我休完,可不可以?如果公司拒绝我调休我能怎么做。 因为公司很不仁义,分管老总也是才进来,什么都不懂还要天天指手画脚。本来是报着公司前景美好进来的,但是后面越走越看不惯公司的人和事,太虚伪了。我在被公司挖过来的4个月时间里加班时间超过180个小时(加班到凌晨的话早上可以不来公司,早上睡觉的时间就算在调休内了),公司是南京一家国企,我报着和公司闹下去的决心,请各路大神帮帮我想想办法,小弟我感激不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