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学防范企业招聘管理风险 1、不要轻易发出录用通知 (1)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率,一旦发出就对企业产生相应的约束,如操作不当就会发生风险。录用通知在民法上属于“要约”,只要求职者对《录用通知》做出回应,用人单位就有责任履行其中承诺。 (2)除录用通知书上明确可以撤销或撤回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撤回或撤销,否则就属于单方面撤销合同,如求职者证明因用人单位违约行为遭受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录用通知只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如求职者没有表示接受,求职者就不受录用通知书法律约束。 (4)《录用通知书》经常与劳动合同不一致,因此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以劳动合同为准。 (5)所以企业尽量避免发出《录用通知书》,可用电话联系、当面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式。 2、招聘管理广告内容合法 避免歧视性内容,保持各种招聘广告的一致性。 主动告知,保留相关证据 (1)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中申明: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情况、劳动报酬及其他相关情况,要求劳动者签字; (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1)中情况; (3)制作《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告知函》,将有关情况详细列明,并要求员工学习签字,保留证据; (4)对职业病、特殊危险岗位,最好单独制定告知书,由员工签字并企业保管。 3、明确设定录用条件 (1)录用条件一定要明确化、具体化,具体说明岗位要求是什么,如何衡量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事先公示“录用条件”,让员工知道具体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公示的方法有:在岗位说明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约定,并将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或员工入职时让员工签收岗位说明书;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在招聘员工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在招聘广告中明确“录用条件”,注意将广告存档备案;一定要保留员工签收的证据。 (3)明确区分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 (4)明确考核标准:如将岗位职责等作为录用条件,完善考核制度,量化操作。 4、进行背景调查,证实工作背景的真实性,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1)要求劳动者入职时在个人简历上签字并申明真实性,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劳动者出示证件原件,留复印件,让其在上面签字确认; (2)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中申明:本人充分了解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是公司聘用的前提,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3)要求劳动签订诚信承诺书; (4)在规章制度中,将简历虚假等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