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户问到:如果有员工08年之前工龄为10年,08年后有4年,现欲解除劳动合同。以下说法是否正确: 1、如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社平三倍的,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不满12年,故应补偿12个月;补偿金=前12月平工资*12; 2、如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不超过12个月,与补偿办法规定一致,故补偿12个月;补偿金=社平三倍*12 出现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应按照补偿办法规定,该规定补偿基数无封顶。那08年前不封顶的基数占几个月,08年后封顶的基数占几个月,共为12个月。 3、如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社平三倍,按照《劳动合同法》及补偿办法,无月数的封顶规定,故补偿14个月,补偿金=前12月平工资*14; 4、如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社平三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有12个月补偿月数封顶及补偿基数封顶,补偿办法无补偿月数及补偿基数封顶的规定。该当如何处理。。。。。 请神人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