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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公司毁约怎么办?

2012-11-20 10:00| 发布者: 懒猫琪琪| 查看: 2137| 评论: 13|原作者: kynet

摘要: 跟大家讨论一个小案例吧。 Q君是Y公司的行政人事主管,为了更好的发展来到G公司应聘行政人事副总监一职,并被G公司电话通知被录用。双方约定一个月以后Q君到G公司入职。于是Q君向Y公司提出辞职,并办理了工作交接。 ...
跟大家讨论一个小案例吧。
Q君是Y公司的行政人事主管,为了更好的发展来到G公司应聘行政人事副总监一职,并被G公司电话通知被录用。双方约定一个月以后Q君到G公司入职。于是Q君向Y公司提出辞职,并办理了工作交接。接近一个月的月定期时,Q君致电G公司说可以办理入职手续了,却被G公司以近期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该岗位撤销为由拒绝办理入职手续。
请问大家如果遇见此事会如何处理?也希望给大家提供一些经验教训的总结,以此为例小心一些无良的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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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elaine伊莱恩 2012-11-19 23:33
还真是无良的公司,等待高人高见。
引用 小差火 2012-11-20 08:31
没有录用通知书吗?高级岗位啊!
引用 行者悟空 2012-11-20 08:38
要么以录音,要么以offer作为证据,如果啥都没有,只能说明这个岗位的招聘有点太水了。作为一个专业的HR,这个问题没有甄别清楚,不应该。
引用 竹轩 2012-11-20 10:40
如果通知录用,有收到录用通知单相关邮件,那么可以告这家公司。如果是口头通知那就没有办法了。
引用 elana 2012-11-20 13:19
常有的事情,这公司
引用 ajszsh 2012-11-20 13:23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损失
引用 刘闪妮 2012-11-20 13:40
Q君还是做人力资源的,这点常识都没有的?
电话录用没有问题,好歹也要有个相关的书面文件说明一下吧。
现在无凭无据的,Q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引用 zhengeljun 2012-11-22 11:03
我们自己没有做好这些简单的证据收集的话,虽然在法律上承认,口头承诺。但是举证麻烦。除非别人承认,但在实际中,电话录音也不能作为证据保存的,如果真的这些没有的话,只能说,这家公司的hr体系真的不怎么样
引用 菜鸟新人 2012-11-22 11:50
唉,所以说入职通知书很重要啊~~有了,至少还可以拿点赔偿
引用 cocodqm 2012-11-22 12:19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HR自己在换工作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最起码需要拿到一个正式的OFFER通知才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也要注意跟下家公司保持联系,随时沟通自己的状况,以及入职需要做的相应准备工作。。。。
引用 四眼仔David 2012-11-22 13:33
大家都做HR,以后注意了~~
代表公司招聘,千万别给OFFER~~代表个人求职,千万要拿OFFER~~
引用 relele 2012-11-23 13:46
新人学习到正式书面通知的重要了。
引用 ycdbkun 2012-11-23 15:39
要有证据证明新的公司已经向你明确表示了录用的意思表示,如果有证据,那么新的单位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应聘者有理由相信新的单位已经录用他了,且应聘者已经为此做了相关准备,如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新单位又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承诺,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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