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的HR,更多的是讨论求职者应聘者的诚信问题。招聘的季节,茶余饭后,讨论的是哪个求职者说大话了,哪个求职者的简历有水分;面试过程中,千方百计考察求职者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哪怕是有一点的虚假也是不能容忍的;准备录用的时候,在各种协议书上写着:承诺以上信息属实,违者后果自负之类的字眼。其实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错,就是为了招到更合适的人选,降低企业用人风险。 但是在要求求职者的同时,有没有反思企业的招聘信息上的内容,所有的内容是否都属实,是否有虚夸的成分甚至是子虚乌有的承诺?各种行业第一、世界第一、累计第一,各种福利、各种设施,让人看花了眼,垂涎三尺。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挖掘考证。 某企业在招聘信息上薪酬栏写着:提供行业最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年薪4——12万;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五险一金;年终奖;交通补贴;食宿补贴......但实际上,这个企业最后谈待遇时,只给开3000元的薪水,这样算下来,3000*12=36000,勉强接近承诺的40000元,波折号后面的数字果然是想象的空间;offer薪酬一栏中,没有了“年终奖”这一项;吃住不管,又一次失约。 又有一个煤矿企业,简章上面写的很诱人,职能类岗位的年薪在8万以上,或许事实上就是这样。但有一个事实在上面并没有体现:第一年需要见习,期间所有的男生要和工人一样,需要下矿井,不管你是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办公室秘书均不例外。 ... ... 其实招聘信息和打出去的广告绝对是企业的一面镜子,也是求职者开始真正了解企业的第一步。如果这信息中虚假的成分过多,这个虚拟的“泡沫”就会过大,求职者,或多或少,或迟或早,是要变成员工的,迟早有一天,这些信息是要兑现的,所有的问题也会暴露出来,完全破坏了公司的形象。 企业靠某种形式突出企业的优势无可厚非,但是“水分”过了是不是就成了一种“欺诈”?!《劳动合同法》曰:用人单位以欺诈的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算来,这还将会为公司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1.您如何看待企业招聘信息中的“水分”?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 2.这,是否真的构成“欺诈”?劳动者是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 3.企业能否实现招聘信息“零水分”? 空间有红包,大家自取...... 该贴已经同步到 markkk2010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