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员工85后,性格偏内向,不喜言谈,公司送其参加技能培训,费用由公司出,考虑到取证后公司可凭证申请政府培训补贴便未与员工签相关协议。 培训过后,由于培训机构的疏忽,通知员工本人去取证,员工私自取证后隐瞒取证事实,而且在公司人事质问其行为时,员工还失口否认,见瞒不过才谎称其亲戚已帮其取。 人事经理得知此事后,厉声质问人事为何培训机构会通知到本人取证(培训报名表按理都是留公司的联系方式),人事专员有两种猜测:1、培训时员工私自留下联系电话以方便日后取证2、不太肯定当时在填表时是否疏忽将员工联系信息留下。人事经理决定前往培训机构翻查培训报名表。 此时,讨论有三:1、面对如此不诚信的员工,将如何处理?2、从人事专员的角度来看,此事只需将培训补贴申请到手,其余的也无需再追究,给自己也给员工一个机会。3、从人事经理的角度出发,此事真的需要追查到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