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大侠: 公司最近出现一个工伤事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员工个人不小心摔倒造成骨折,要休息28天(我们也给他申报了工伤);这期间,公司需要找人顶替他这个岗位,并对顶替的员工支付顶岗费或者加班费,还要按原薪资福利支付给受伤员工,这样,公司的负担就比较大。 所以,我就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由于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可不可以这样处理:取消当月奖金,工伤假只给两周时间,其余按病假处理(岗位工资的50%)。 注: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岗位工资。 想请问各位大侠,以上的处理办法是否可行,或者有无其他比较恰当的处理办法可供参考!跪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