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公司试用期员工李某,在车间任辅助工,因调运钢材失误,造成右手食指挤伤,导致第一节指骨骨裂,后公司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三个月后,该员工康复回归岗位,疗养期间工资按社平最低工资发放,几天后,该员工旷工,连续三天,公司按规定对其解除劳动合同。几天后,该员工索要赔偿,15000元,公司未予答应,该员工申请仲裁,仲裁委以该员工与公司无劳动关系驳回其仲裁请求。(手中无劳动合同,劳动局无法查看工资账户),该员工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确立劳动关系,不日开庭,待确定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鉴定,预计为十级工伤。 问题:1、工伤鉴定后,企业的风险损失是多少? 2、人力资源部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将企业风险和损失降低到最小? 3、针对工伤纠纷,人力资源部应该如何得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