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朋友的母亲在车间工作时手部受伤,当时就送去医院手术了,一周以后出院并将所有材料给到公司,由公司给申报工伤和后续的事情。 今天收到公司通知说工伤认定已经下来了(没有进行工伤鉴定),一共报下来5000+,但手术费用一共用了8000+,公司的意思是这中间的差额由员工本人承担。 小弟想问一下的是下面几个问题,麻烦走过路过的朋友帮忙看一下,非常感谢: 1、这个费用差额由员工承担合理么,如果不合理的话有什么依据么? 2、员工能得到的就只有社保赔付的钱吗? 3、现在工伤报销已经下来了,员工还可以要求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么? 4、因为伤筋动骨了,现在时不时还会去医院进行复诊,这部分费用是不是可以走工伤报销呢,还是只能走医保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