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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法修改对劳务派遣有何影响?如何规避?

2013-4-3 09:14| 发布者: 懒猫琪琪| 查看: 191| 评论: 25|原作者: s80s1b27

摘要: 劳动合同法修改以后对于劳务派遣进行很多的限制,特别是明确了临时性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还提出要限制派遣工的使用比例,此次修改对于劳务派遣这种方式冲击有多大?用工单位如何规避呢? ... ...
劳动合同法修改以后对于劳务派遣进行很多的限制,特别是明确了临时性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还提出要限制派遣工的使用比例,此次修改对于劳务派遣这种方式冲击有多大?用工单位如何规避呢?
      我认为冲击的力度取决于地方劳动部门的执法力度,一些小的派遣公司无后台无背景,可能会倒掉,导致市场重新洗牌,形成大公司垄断的局面。
     对于用工单位来说,继续使用派遣不仅会带来潜在风险,而且还会导致成本的上升(因为市场垄断的结果),而且就使用派遣的目的来说,无非就是要防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出现,可是现在看来很多职工因为要拿失业金,对于无固定期限并不欢迎,所以未必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可怕。所以还是建议用工单位转为与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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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蓝色蜻蜓 2013-4-2 08:25
我们从来不使用劳动派遣的
引用 宇一子衿 2013-4-2 08:44
对大型国有企业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引用 luolangzixun101 2013-4-2 09:03
真的没用过哦
引用 人力资源-展 2013-4-2 09:05
影响不小啊,大城市没那么明显,但中小城市太多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了。劳务派遣还是降低了成本,而且为公司少了很多麻烦。现在规定劳务派遣不能超过总员工的10%。
引用 s80s1b27 2013-4-2 12:14
对大型国有企业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们是共和国长子,政府有特殊照顾?
引用 swunhrm051 2013-4-3 10:21
对大型垄断企业来说,………………
引用 hehaiyan52012 2013-4-3 12:36
劳务派遣大大损坏的劳动者的利益,反正就是不公平
引用 jinxi9808 2013-4-3 13:35
我们公司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接近50%,如果执法严一点的话,必须降低。
引用 jinxi9808 2013-4-3 13:37
原来广东省出了一个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意见稿,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必须在工作地缴纳社会保险,这一条如果出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猫腻就会减少一些。
引用 城头山 2013-4-3 14:04
现在企业挣钱钱不容易,成本高啊!
引用 pgismine 2013-4-3 16:21
同工不同酬的国企,安排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国企;   怎么处理呢??  
引用 我爱我家滨涵 2013-4-3 16:47
劳务派遣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派遣单位可以和企业合作,员工工作满6个月可让派遣公司换人来公司服务 待一个月后再重新聘用之前员工   所有政策都有漏洞  
引用 lin041999 2013-4-3 19:38
原本劳务工是可以避免一些劳动纠纷案件,给企业带来很多便利的,不过现在是要承担一部分连带法律责任,原本的便利条件没了,因此很多公司都会相应的减少劳务工数量,对劳务公司的影响最大吧?
引用 学习与充电 2013-4-3 22:03
从企业用人角度来说,对于眼下用工荒这种办法倒也是一种解决的办法,但对于企业来说才有这种办法也给企业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所以建议一般情况下还是不要用或少用。尤其是中国目前这种模式应该说还不是很成熟和规范情况下。
引用 碧溪金沙 2013-4-4 08:16
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有明显淡旺季的公司,没有明显淡旺季的公司,最好不要使用劳务派遣这种方式。
引用 zjxmusic 2013-4-5 16:57
以对方签订协议,但是,成本比较高
引用 sl050326 2013-4-5 17:28
顶一个。
引用 子其 2013-4-5 18:04
国企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而且这些人待遇很低,就算是企业和派遣公司违规违法,而劳务派遣工也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权,这才是最大的悲哀。制度再变,而执行制度的人不变,有什么用的,制度就好像只是听听看看,根本没有约束作用,因为执法部门根本就不去管这些事情。
引用 sctrhr 2013-4-6 13:30
劳务派遣,是为了更好的让人才共享,同时也兼顾了企业成本和管理方面的一些优化。但目前国内很少有企业这样去运行,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大多数企业都把成本下降作为一个重点,这也是和我嫩的经济发展相适应了。劳动合同法的修改,把劳务派遣往起本身的发展方向推进,我觉得倒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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