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这交接工作,哪来的一个月啊

2013-4-3 14:14| 发布者: 懒猫琪琪| 查看: 169| 评论: 5|原作者: huanxin02

摘要: 我进这家公司一个月,还在试用期,发现不适合这个工作岗位,而且对现在公司的制度很不满,现在向主管申请辞职,结果他说必须提前一个月,让我再做一个月才能离开,我说劳动法应该是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即使按劳动合同 ...
我进这家公司一个月,还在试用期,发现不适合这个工作岗位,而且对现在公司的制度很不满,现在向主管申请辞职,结果他说必须提前一个月,让我再做一个月才能离开,我说劳动法应该是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即使按劳动合同也应该是提前七天,怎么就变成了提前一个月呢?我才上班一个月哪儿来这么多的工作需要交接的?而且现在劳动合同还在总经理那里盖章,我当时签的时候没仔细看是提前的几天,难道他改成了一个月?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梦里想你傻笑 2013-4-3 14:2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soso_e152:}
引用 HRM一枚 2013-4-3 14:26
楼上说的对!估计是想再招聘一个人,等找到人了就说可以让你走了,估计因为现在没人干活吧~所以主管在说话的语气上有问题,应该是协商,而不是规定~
引用 郑英兵 2013-4-5 15:32
真有意思!
引用 鱼会飞 2013-4-6 13:03
在可以沟通的情况下,建议双方坐下来好好沟通,如果仅是因为没有招到人需要延长几天这也是情理中,方便别人也是方便自己嘛。

引用 shaoliang 2013-4-7 10:06
敏感的试用期啊 有想法和公司沟通吧

查看全部评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