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小K之前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广告策划工作,前一段时间由于个人原因向原工作单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公司领导一直没有批准,一个月后小K就离开公司不再去上班了。公司以后小K为按公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为由扣发小K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并且不给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小K多次协商未果。后小K找到新的工作也是一家广告公司并且办理了入职手续签订了劳动合同。原公司以小K违反其和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将小K告到劳动仲裁处,要求小K赔偿违约金5万元。原公司签订竞业协议之后未将个人那一份交给小K,而且小K离职之后未得到单位的竞业限制的补偿金,而且小K只是那个公司一名普通的广告策划人员。请问小K原公司的竞业协议有效吗?小K面对原公司提起的劳动仲裁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赔偿违约金?请各位赐教。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