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个职工已经工作满10年,一直签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4月30日合同到期时,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续签,他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也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 前几天公司已经通知他本人多次,让他到人事部签订新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一直没来,直至昨天下午,其本人来了看完劳动合同文本之后,提出要公司把他提成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写清楚,而且定额,提成比例也要写上具体的数据,但是如果以后外界环境变化,政策变化等,定额或提成比例会有所变化,所以人事部说如果写,也不会写具体的数据,于是员工本人没有签就回到自己岗位上了。 今天已经是29号了,他的合同还没有签,公司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说是职工本人不和公司签的吗?如果到4.30,其本人仍不签合同,到5月1日,公司还能让其上班吗? 请大家不吝赐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