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我该不该考虑换工作?

2010-11-19 13:30| 发布者: 大爆米花| 查看: 437| 评论: 27

摘要: 说说我的现状吧!我两年前毕业,英语专业,毕业后一直进入外企做人力资源。第一家企业很不错,但是因为离家太远,做了一年迫于家里的压力就辞职了。辞职后不到一个月就到了现在的公司,本来觉得又进了家德企,很是幸 ...

说说我的现状吧!

我两年前毕业,英语专业,毕业后一直进入外企做人力资源。第一家企业很不错,但是因为离家太远,做了一年迫于家里的压力就辞职了。辞职后不到一个月就到了现在的公司,本来觉得又进了家德企,很是幸运。结果一年多做下来,发现这家企业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

公司刚成立,所有的人事行政工作我都在做,后来招了个培训专员,我就不再做培训了。行政接待的工作有两个人在做,而且都不懂英语,(我们只有200多人地工厂)。没人做的时候我就来做,有人做的时候我就靠边站,只要我参与的时候,出了事都是我担着,但是我也不是另外两个的领导,也说不得。

薪酬福利这块,我等了半年多,目前只是做劳务工的工资,领导一直都不把这块给我。我现在就是做做招聘,工资。而且领导兼着总经理助理的工作,还要跑客户,根本没有时间做人事,绩效考核,薪资体系,人事制度一概没有,所作的也只是日常该做的而已。

我觉得我在这学不到东西,做得也不开心,想换个地方,但是觉得自己毕业两年就换了两份工作,如果再换,又有很多顾虑。其实我挺想在一个公司好好做,但是…….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梅香若然 2010-11-19 10:26
能者多劳...嘛..

调整下心态,一山还有一山高  

像你目前的工作 我还要努力很久的
引用 在路上的苦行僧 2010-11-19 10:47
你可以找领导面谈下,把自己的实际情况说清楚。或者写一封书面形式的书信也可以。关键是要表达你自己真实的意愿,你都想辞职了,我想应该不会怕说出真话吧,我想,真正开明的领导应该会意识到的,给你一个合适的位置。如果没什么作用的话,为自己打算下,是应该找下个庙了
引用 wanghy0911 2010-11-19 11:01
如果不开心就换个工作。
引用 ybhjack 2010-11-19 11:17
我一般想离开一家公司先考虑三个问题:1.工资待遇怎样;2.有没有发展空间;3.工作是否开心。如果这三个问题其中有一个是积极的,我都不会想太多。如果三个都是消极的,那么我会早走早着
引用 nini1984 2010-11-19 11:31
有没有发展和工作是否开心是我选择的最重要标准,提供个参考吧
引用 东篱先生 2010-11-19 11:36
最重要的是要分析自己最终要什么。
引用 Lenka 2010-11-19 13:29
偶也是英语专业的
去年毕业

5月还没拿到毕业证的时候
进的现在的房产公司

经历了四任领导
去年一月到人力资源部

每任领导自己都是工作狂
所以我也得跟着干得跟牛一样

两周前来的新领导
已经让我觉得过去的领导都是小case了
自从她来了以后
我每天都是晚上十点下班的

PS:我们领导是86年的女生
日子好难熬啊
引用 lucky236 2010-11-19 13:56
坚持坚持,也许很快就有机会了
引用 博观约取 2010-11-19 15:35
支持你离开,你这么年轻,不要在这种不正规的地方呆太久,去找让你学得到东西的地方、有发展空间的地方。
引用 博观约取 2010-11-19 15:36
支持你离开,你这么年轻,不要在这种不正规的地方呆太久,去找让你学得到东西的地方、有发展空间的地方。
引用 钻石糖 2010-11-19 16:53
你很在乎自己的发展空间,也想学习,可以先衡量下自己在人事、招聘、培训、薪资等模块中,自己掌握程度再做决定
引用 vinlate 2010-11-19 17:48
书面形式的沟通就不必了~职场上最怕就是白纸黑字
引用 来啦 2010-11-19 21:25
说句实在话,即使要走,也等过完年。
把年底双薪+年终奖放在自己口袋里,在拜拜
不过分吧
引用 咖啡红 2010-11-19 21:46
回复 1楼 洋女孩 的帖子


   有得有失,选择放弃不是件坏事,在一个无发展空间也许放弃更值得.
引用 果果1234 2010-11-20 10:02
5楼说的不错
引用 哈哈(hr king) 2010-11-20 12:04
骑驴找马!!!!
引用 gongwuxing 2010-11-20 13:48
我也同意坚持!
引用 觅食的鱼 2010-11-22 08:43
先找好下家,在换工作。
引用 rongjing 2010-11-22 09:09
开心最重要,下次选择工作的时候要慎重了,一般最好在一个企业待够三年再跳

查看全部评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