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最近我们公司发生了一件事情,员工在用餐时间内插队,造成对方心里不舒服,继而拉着对方到餐厅外面理论,在这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未动手打人,而在边上看的人动手打了人,结果造成被打者耳膜穿孔,后报警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在笔录中均谈到当事人都没有动手,警方就出面进行协调赔偿事宜,因为双方赔偿金额差距较大,一直未妥善处理,后被打者以警方不处理为由,向上级警方进行了投诉。 针对该情况,因为处理一直是警方在这中间,公司只是派相关人员协助,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可以预先把双方当事人开除,如果开除的话是否会影响警方接下来的工作,对公司是否有什么违规现象产生?请各位支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