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公司是业务主导型公司,业务部门经理是个性较强,性子也较急,平时跟各部门经理工作上都有发生过冲突,算起来,跟行政经理A的关系较好,可最近也因为一个考勤闹翻了,互不相往来。 事后得知,原来是都是考勤惹的祸。 月初做考勤时,新入职行政专员看到B的考勤异动表上写着请假一个小时去看病,于是向A请示,这个情况该如何处理?(公司的考勤制度写着病假以0.5天为最小单位,并要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费用单据。) 行政专员向B传达了公司的制度后,B急匆匆的跑过来找到A:当时我请假不是电话告知你跟X总了吗?为什么现在还要什么病假条,A答道:是,但是公司制度是病假的最小单位是0.5天~~~~还没等A说完,B又气冲冲的走出来了办公室,后来在QQ上发了一段话给A,大意是我加班都不给我加班费你为什么跟我计较这一个小时?还以大姐自居。(公司有严格的加班审批制度,但是作为业务部门,不能准点下班也是偶尔有的,B指的加班非严格意义上的加班)。没多久,B又致电A,“你过来,到我办公室,我打算写请示给领导批,你过来看看要怎么写?明显带着命令的口气。A很不接受这样的态度:“我现在走不开!”这时候情绪激动的B马上急的跳起来,继续责备:第一:这点事你为什么要给专员解释来解释去?自己不敢面对我,直接跟我解释?第二;我当初请假的时候为什么你不说清楚是按0.5天计的,第三:我急着上班也是因为工作的原因,A听着电话那头气急败坏的B的语气:情绪也有点激动:我告诉专员,那是因为她是下属,我有责任教会她怎么处理这样的工作。 没过多久,B拿着领导签字过的请示函丢给行政专员,请示函中就是申请描述的是:行政制度病假最小单位是0.5天,我于X年X月请了一个小时病假,现在特申请批示。请示函中并没有申请作为公出。但是领导也签字了,没表达意见。A就纳闷了,这到底是按行政制度,还是按公出?平时B也是领导器重的人,在公司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何必跟她纠结这一个小时,既然领导都签字了,这么小的事情就不去找领导求证了,于是A在考勤中按正常出勤处理。 虽然B得了“便宜了”,但是从此对A恨之入骨,工作中也极其不配合,需要部门配合的,B直接指挥A的下属去做,能刁难的,B都尽量刁难,见面也互不打招呼。 ,职场中摩擦或多或少都会有,A没想到这事会恶化成这样,自己只是按照制度办事而已,自己没什么错。但是作为公司的人事部门的领导,跟其他部门的主管弄成这样,实则不该,以后工作怎样开展?她想找个合适的时机找B谈谈,但是面对B这样的反应,她又犹豫不决。(代发) 的确,HR部门,作为公司制度的监督者,执行者,遇到像案例中容易“得罪人”的事情那是常有的,大家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问题1: 案例的行政经理A,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是否欠妥?现在面对矛盾,她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问题2: 这个公司的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