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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三期”员工该如何处理

2013-12-5 08:59| 发布者: 懒猫琪琪| 查看: 634| 评论: 47|原作者: sly891218

摘要: 单位行政岗位员工已怀孕4个月,且身体不好,医院开假条保胎。同时工作上,老板不满意其工作质量,员工本人也是借口身体不适,能拖就拖或者索性不做。现在老板要求HR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把赔偿降低或者不赔 ...
       单位行政岗位员工已怀孕4个月,且身体不好,医院开假条保胎。同时工作上,老板不满意其工作质量,员工本人也是借口身体不适,能拖就拖或者索性不做。现在老板要求HR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把赔偿降低或者不赔偿。求大神指导,这样的情况应该如果办理?有哪些风险规避。不知各位在公司里面遇到"三期"员工是怎样处理的。 欢迎各位HR大神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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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tonycheungchn 2013-12-5 00:31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含“三期”员工)有第三十九条所列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们公司的情况,有可能符合第(二)或第(三)款的情形。第(二)款要求规章制度列明什么情形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款要求公司证明员工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另外,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事先通知工会。

风险是,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能以此为由提出仲裁或者诉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原来工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支付赔偿金。
引用 蓝色蜻蜓 2013-12-5 08:05
学习
引用 daijianghong 2013-12-5 08:37
本帖最后由 daijianghong 于 2013-12-5 08:49 编辑

       虽然法律规定了几种可解除合同情形。但是, 亲,你所说的有明显证据(足以反驳掉她所有推脱的证据)吗?你们公司的员工手册有通过工会讨论并公示并且给员工培训签字吗?如果没有就不好办了。
         你也可以根据她本人做n个她可能自动离职的情景假设,然后想办法解决。行为背后的动机,我相信她所有行为都是受潜意识支配的,从这方面去多了解她对你解决问题很有帮助。
         很理解你的处境,但是公司也应该有点人味。你们的辞退意味着人家所有由社保支付的产假补贴也拿不到了,要辞退怨恨必定很深。她现在工作表现很差,想必也是对公司心寒的表现,你们还是应该多关心人家。敌对立场处理问题常常都会很费力且结果不好。试着站在她的角度处理你们老板的问题,少生怨恨。
        老板想太多了,病假工资加产假待遇,想想那是多少钱,想解除合同并降低赔偿不太可能。或者你就找出可以解除的证据,签好所有协议让她回家休息,但是社保保留,让他产假期间有社保可领。你自己看情况来吧,员工要到公司闹,影响不好,大家对公司会更加没有归属感,企业要有公德心,凡事留一线。
引用 yangyanfen 2013-12-5 08:45
我还是先占上楼层,周末回来补充~
引用 文化生产力 2013-12-5 08:50
看到太多这样的例子。虽然从技术上讲,HR会有各种手段为企业解决了问题。但是,从整个大文化社会环境来讲,HR其实是起到了某种帮凶的作用。
时至今日,我们应该尽自己的能力为整个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做些努力,哪怕这种努力是多少微小。至少,我们要把对员工的伤害降到最低。
引用 子斫 2013-12-5 08:59
1、国家对孕期、产假、哺乳期是有规定的,应该按规定执行。
2、该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都存在问题,不能以孕期为由而对工作不负责任。
3、从企业角度考虑,我同意该老板的意见。
4、从员工角度考虑,可以提出申请,以保胎为由请事假。
5、如果该员工过去工作还比较好,我们可以向老板建议,不走解除合同这条路。
引用 annycwl 2013-12-5 09:04
来我们公司吧,我们公司没有大家讲的事情,给女员工三期的福利!
引用 nara 2013-12-5 09:26
我也正在为这类事烦恼呢
引用 lin041999 2013-12-5 09:54
一、沙发和地板说的很清楚了,只要能证明是员工有重大过错的,不管是不是在三期,都是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但是一定要注意,你的证据一定要铁证如山。
二、如果实在找不到员工有重大过错的证据,建议先稳住员工,从此刻开始一点一滴积累证据,该让员工签字的一个都别落下,完了再折腾她,身体不适可以叫去医院开具检查证明,回头以不适为理由劝员工本人请病假或者事假回家休息吧,最后一招(有点损了)调岗,岗位要注意符合与原来岗位薪酬待遇不能差太多,不服从调岗也要有理由,由于个人原因给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再者到期不报到一般企业制度都应该有连续旷工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就有解除的权利。
引用 鎏雪惺辰 2013-12-5 10:20
一、制度化建设;
1.对于假期,任何情况和任何人都需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
2.对于病假,超过几天,由公司指定医院检查(公司可派人陪护);在制度中注明,入职时告知员工;
3.对于任何人都需要有制度可操作性;
二、人性化建设;
1.根据个人情况安排不同岗位工作,做到合情合理;
2.对于自觉性比较高的员工,做适当的照顾和一些特别时间;如迟些时间上班,早点下班;
3.对于不自觉,找各种理由的,直接套用公司公司;
总结,公司在社会环境下是要生存的,制度是刚性的,管理是弹性;对事不对人,以理服人,加之灵活操作手法,留住人心是企业经营与企业文化建设之道。
引用 小猪崽 2013-12-5 10:22
女职工三期就应该受到保护的,也是企业必须做的,没有什么可说的。女职工要遇到,男职工的家属也要遇到!
引用 nara 2013-12-5 10:26
人品好的员工,怀孕时是不影响工作的,对这类员工公司及其他员工都愿意照顾他。最头痛的就是平时工作就一般,怀孕了更是以此为借口少工作的人
引用 stary1 2013-12-5 10:27
我觉得这种老板就该抽他,他给员工交保险了吗?他自己有媳妇吗?老板直接和行政岗位员工接触,估计公司也大不了,小公司靠不靠谱主要还得看老板,这么没人情味的老板跟着也没多大前途,找机会撤得了。
引用 懒猫琪琪 2013-12-5 10:43
本周问问之星@鎏雪惺辰 ,等你来问 http://bbs.chinahrd.net/thread-754381-1-1.html
张陈先生,中国人力资源9万友成员,十二年专注于人力资源领域工作经验,擅长多文化、跨行业的集团化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对于企业文化塑造具有独到的见解.
引用 guangjunhui 2013-12-5 10:44
    只要需要用人的单位,都会遇到女性员工三期的问题,如果公司对这些员工没有完善的体制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照顾,只顾一味的排斥,估计企业也是长久不了;
   而女性同事如果不幸遇到这样的企业,也只能含泪、忍痛离开公司;之前就有一个HR的同行,她也受到了这样不公平的待遇,最终也只能选择默默离开公司。
   我们公司虽然对三期员工没有特别好的福利,但国家政策下该有的还是有,比如:带薪的假期、带薪的产检、哺乳期一小时的时间等等;同时针对女性同事还有特别的组织活动,提升女性同事的管理水平,发展女性管理层;
   
引用 351304869 2013-12-5 10:49
tonycheungchn 发表于 2013-12-5 00:31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含“三期”员工)有第三十九条所列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 ...

说实话,法律是万不得已才要搬出来的,作为企业的HR遇事就拿法律说事,太没人情味了。
引用 Marlin.C 2013-12-5 11:48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个人建议是保守处理,解除合同也是不理智的行为,一是有风险,二是公司声誉也会因此受损。我比较赞成楼上说的,如果一个员工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好好工作只能从公司找原因,可能是公司伤了员工的心。如果是不能胜任该岗位应该在试用期就应该解决。
引用 亲爱的爱很美 2013-12-5 11:56
所有问题都有两面性,员工有问题,公司必须也有问题才导致员工有这样的工作状态。我们公司一般都是劝退,采取达成一致的作法,切忌强硬。楼上有说,让社保保留的,这个想法真好,可以借鉴下
引用 懒猫琪琪 2013-12-5 12:02
以下观点来自9万友讨论群

公司制度对请假做约束,病假超过多少天,由公司指定医院检查;所有假期必须提交假条
对于三期人员,目前我们处理方式是,原则上不同意提前请长假,特殊情况除外,产假结束后,若愿意继续休的,同意延长。
我现在招聘的时候,对那种三期一过完就离职的员工是会慎重考虑的,不管她自己把离职原因说得多么合理。如果一个好员工,三期也过了,哪个公司愿意放弃呢
人都要厚道,厚道的员工,其他员工就是看到你是孕妇都会照顾你,大家心里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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