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0 09:25| 发布者: 懒猫琪琪| 查看: 163| 评论: 2|原作者: 张明辉
计分方法:采用比高法,各市分公司按“相对业务收入”从高到低排序,以第2名为基准计算,某分公司得分=该分公司相对业务收入/第2名分公司相对业务收入×30,第1名分公司该项得分最高为36分。其中“相对业务收入”=实际业务收入×(各分公司最高年度业务收入目标值/该分公司年度业务收入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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