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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超标,企业如何应对?

2014-4-9 15:23| 发布者: 北京劳动法律师| 查看: 300| 评论: 0

摘要: 劳务派遣超标,企业如何应对?【劳务派遣超标,企业如何应对】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情况下,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公司在未将使用的被派遣员工数量降低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 ...

劳务派遣超标,企业如何应对?

【劳务派遣超标,企业如何应对】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情况下,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公司在未将使用的被派遣员工数量降低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问题是,我公司目前劳务派遣员工比例较高,在此情况下,有哪些可以替代的用工模式可以使用,以最大限度降低公司的用工成本?请简要回答即可。谢谢。

沈斌倜律师答复:

一些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明显超过10%的情况很复杂,《暂行规定》实施以后,确实对部分企业存在用工挑战,企业的用工形式应有所调整。《暂行规定》规定了两年的过渡期,总的精神就是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平稳过渡,逐步达到劳务派遣员工在10%以内的要求。因为有两年的过渡期,对被派遣员工短期内就业岗位不会有太大问题,企业的用应对方式是:留一批、转一批、包一批、退一批。

1、“留一批”,就是将10%的劳务派遣工留下;

2、“转一批”,将有的劳务派遣员工转成企业用工直接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3、“包一批”,对于非核心的,可分离的,技术含量低的实行业务外包;

4、“退一批”,当然不排除企业在依照法定的程序将符合退工条件的员工通过合法的程序 “退一批”。

  实施业务外包的风险防控及注意事项:

1、经济风险:成本效益,成本上是否划算的问题,以及是否将不宜外包的核心业务进行外包的问题;

2、管理风险:与劳动管理的切割,避免对外包人员人员直接管理,混岗使用,预防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3、法律风险:承包方不是合法设立的法人主体,缺乏应有的专业资质,从业人员也不具备应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缺乏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应对这些方面予以审核,预防企业遭受损失甚至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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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沈斌倜劳动法律师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18楼中闻律师事务所;电子邮件:shenbinti@aliyun.com 业务电话:+86 15301115671+8613661313967 ;互动博客:http://blog.sina.com.cn/shenbinti

沈斌倜律师简介:女,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点睛律师学院劳动法高级培训师,北京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中国影响性诉讼特约观察员,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劳动法专家。沈斌倜律师长期从事劳资纠纷法律研究,专注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尤其擅长疑难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处理。执业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18楼;电子邮件:shenbinti@aliyun.com业务电话:+86 15301115671+8613661313967 ;互动博客:http://blog.sina.com.cn/shenbin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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