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类:培训师董栗序-管理随笔)
以前看过很多书,听过很多课,有不少关于管理的定义,“管理,管人,理事”,即管好人,理顺事。前些天到中国石油西北公司培训,听到蒋总讲,“管事理人”,即按公司规定的流程、规范、制度做好事管好事,理顺人的情绪,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把人的作用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著名管理学者陈春花教授也着重强调“管事理人”,认为“管人理事”是误区,“大错特错”。中国管理一直处在“人治”状态,看重人的态度和表现,而没有清晰地界定必须要做的事,以及做事的标准,应给下属搭建做事的平台,提供所需资源工具,让每个员工知道自己的目标、标准,能够高效率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实现目标,就是管理的本质。
的确如此,从管理的角度讲,更多的应该是对事的管理,围绕着企业目标去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协调,高效快捷地去完成任务,实现目标,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因此,管理以目标为导向,决策制定(拍板)、资源分配(人财物)、行为指导、过程控制,建立秩序,取得好的绩效。
所以,传统观念说,“先做人后做事”,连人都做不好又怎么能做好事呢?乍一听很有道理,而忽视对事的管理,缺乏做事的流程、标准、机制,使很多员工不知从何着手,不知道工作重点是什么,不知道做好的标准是什么,不知道该怎样做,有心无力,有力无心,又怎么会有好的结果和绩效呢?
笔者觉得,应该是管好事,领好人。人不仅需要“理”,更要“领”,即领导下属实现目标,需要指引方向,激励士气,协调一致,带领大家去完成任务。领导者需要搭班子(组建团队),定战略(确定方向),带队伍(带兵打仗),所向披靡,把企业带向新的辉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