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 09:13| 发布者: 陌上雪| 查看: 11629| 评论: 37
一员工周末在路上机动车辆撞了,发生交通事故,由交通局处理,全责在机动车辆驾驶员,到医院就医,医生开具出二周病休单,受伤工人与对方达成协议也支付了误工费(休假期间工资)。
请问公司如何支付员工这二周的工资?是不再重复支付,还是按病假工资支付?
我公司,对于类似问题的处理:如有人支付误工费(休假期间的工资),我们就不重复支付工资了,如没人为此买单,公司会按病假处理。不知是否能得到相关法律支持?
一员工周末在路上被机动车辆撞了,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由交管部门处理,判定机动车辆驾驶员负全责。到医院就 ... 咖啡厅 发表于 2011-1-11 09:04
谢谢大家积极讨论,谢谢安爸的话题鼓励加分,感动呢! 看来我司这种做法是有问题的,偶也认为不妥,所以才 ... 咖啡厅 发表于 2011-1-1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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