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在现在所在的公司第一年开年会,从前期准备到最后一天年会结束前都很顺利。谁知道在结束后收拾场地时,中了二等奖的同事突然和我说她的奖品之一爱国者电影本丢了!!!由于最后的阳光普照奖是大家自己去拿,场面有点混乱,所以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认为是某个同事不小心拿错了。当时这个情况也与酒店的工作人员沟通过,并说好如果确认丢失就回去看闭路电视的。 昨天到了公司就先给所有同事发了一个邮件,请拿错的同事尽早与失主联系将奖品归还,可是一天都没有动静。在这过程中,我和老总去酒店要求看当时的录像,可是酒店规定闭路电视是不允许外人直接查看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出面才可以,但是可以帮我们抓拍几张当时录像里的照片。他们提供的其中一张照片里有我们一个同事,当时手里正拿着一个很像所丢奖品的物品。因该员工没有中得此种奖品,所以老总很怀疑是其所为。但是我们又不想轻易的去怀疑是自己公司的同事,因为平时相处这么久,对其为人是充分肯定的。何况公司里从没出现过丢失物品的情况。 我和老总都很纠结,一方面认为是酒店服务人员所为,但是一个五星级酒店按理是不应该出现类似这种行为的。再者也就是个价值600元左右的物品,当时比其更贵重的物品也有很多。但如果是自己人做的,又说不通。我昨天一共发过3次邮件,最后一次是说我们不想追究这个人到底是谁,只要他想办法通过其他方式告诉我们即将归还我们就不再追查,否则4点半一过我们就报警。结果依然没有消息。所以我们报警了,现在正在等消息。当然,警察也不一定能查出什么,但至少我们要看到当时的录像。因为如果是我们的同事,那么公司肯定是不会再留人品有瑕疵的人了。如果不是,我们也可以安心不要让公司里面人心惶惶。 不知道大家都有没有碰见过类似的状况?如果是你,在警方没有调查出来的时候,会认为是哪方的责任,是谁所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