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圳社保那些弯弯续———回答各种社保问题 访问数:5161 回复数:67 楼主作者:9号树洞 发表日期:2011-4-3 14:10:02 之前胖子哥发过一个贴,回答朋友们的各种问题,坚持了两年多,在此先向热心的胖子哥致于崇高的敬意!后来胖子哥返乡不再从事社保工作,帖子中断,很多朋友的问题得不到回复。我也曾试着回答一些问题,但是发现大多数朋友的问题,其实是重复的,而在冗长的帖子里寻找答案也是一件令人烦心的事情,故重新开贴,先将一些常见的问题作个简单的介绍,如若有其他疑问,再在下面跟帖,我会尽力回答。 申明: 1.此贴完全是个人回答,为了易懂,采用语言口语化,欠缺严谨,仅代表“9号树洞”个人的观点,如跟官方公布政策有出入,请以官方政策为准。 2.此贴仅回答政策相关问题,不在此给予私人的建议。 3.提问之前请简略翻阅帖子,多次重复的问题将不再回复。 简介 一.社会保险的内容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五大险种: 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 其中生育保险包含在医疗保险的综合医疗或住院医疗里面,不单独购买。 二.参保需要条件:深圳户口或者在深圳的企业(指正常参保的所有单位包括私人商铺)工作。 三.关于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即为员工的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总额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四.什么条件可在深圳养老 对大多数人而言,在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到了退休年龄未在其他地方办理退休者,即可在深圳办理退休。 关于这一点,有必啰嗦一下,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暂行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总之,要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10年是一个关键的数字。 五.养老保险转移 对很多外来工来说,打工一段时间以后,面临回家或者易地工作的问题,只需带上离职证明,身份证,到社保窗口办理转保手续,将窗口打印的《缴费凭证》带到将要去的地方,交当地社保局或者公司进一步办理即可。 转保以后又再回来深圳,如果手续已经办结,社保已经完全转出,则在深圳重新参保,如果手续尚未办结,只需将《缴费凭证》带回窗口,填写撤销转保申请单,加上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撤销转出,继续参保。 目前深圳市不接受广东省内其他地方非深户的社保转入。 六.关于退保 2010年1月1日以后一般不再退保, 特殊情况:1.如到了退休年龄,尚未满足养老条件,可申请退保。2.重复缴费的可申请退重复部分。 基本知识就啰嗦这些,有具体问题可以跟帖提出,鄙人上线以后会尽力回答。 祝在深圳学习,工作,生活的所有朋友们一切顺利,开心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