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26 10:19| 发布者: 果核| 查看: 979| 评论: 36
经常看到一些企业因为对员工经济处罚而被告的新闻,一些论坛对这个话题也有讨论,其核心问题就是企业对职工是否有罚款权?
一种观点是:2008年 1月15日前有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依法废止,企业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因为罚款只能由行使公权力的政府设定。
第二种意见认为企业有权按照经过本单位制定通过并经公示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对职工处予罚款即罚款是企业进行内部管理的一种合法形式。
你的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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