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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长期请病假,目的为领补偿金

2011-4-28 12:37|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2169| 评论: 24

摘要: 目前,遇到这样一个案例 A企业为原国企,员工工龄大概在23年左右,由于企业改制,目前很多员工都知道如果自己辞职是给不了经济补偿,所以员工纷纷请病假不来公司,几个月的病休,直至公司下被辞退通知为止,这样 ...
目前,遇到这样一个案例
       A企业为原国企,员工工龄大概在23年左右,由于企业改制,目前很多员工都知道如果自己辞职是给不了经济补偿,所以员工纷纷请病假不来公司,几个月的病休,直至公司下被辞退通知为止,这样顺利成章领取经济补偿。虽然后来在请病假上下了文章,比如请病假需要诊断证明、医院处方以及收据等,但依旧不断出现病假不来情况,大家对此有什么高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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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jojo杨 2011-4-28 10:15
一直给他假好了,因为与本公司签了合同,他想去别家公司之前必须先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他都属于被动,原公司择有权力另招它人。就这么一直托最后,托不住的是他自已而已!
引用 yezi999 2011-4-28 10:35
托也不是办法,这样企业会一直上着保险,而且病假也给钱,况且,会影响其他员工情绪。
引用 四眼仔David 2011-4-28 10:50
制度没做好,管理做不了!
既然已经修订和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了请病假的相关流程,那么,就按流程审批病假,符合规定的就批,不符合的就不批。批的按规定以当地最低工资80%为标准给予工资;不批依然不来的,按规定按旷工处理,1分钱不用给。
PS:请病假,提供的应该是医院的病休建议,而不是处方、收据这些随便弄都可以弄到的东西。
引用 lilac0094 2011-4-28 11:09
首先應對員工提交的醫生病休建議紙及發票等進行核對(病休建議紙一般醫院會留底)﹐除了嚴重的病﹐一般的病情醫生是不可能建議休一或几個月的﹔另外﹐可以在規范制度時﹐要求員工必須是在正規的醫院看病﹐診所的病休建議公司不接受(怕員工與診所醫生有關系)。
引用 yezi999 2011-4-28 12:51
这是原A企业遗留问题,其实请病假也是他们的一种对付手段。后修补的规章制度也得履行被告知义务。我的建议是已规范的考勤制度已书面送达的方式履行告知等义务,并书面送达要求返厂报到或者复诊通知,未按正规手续核准病假视为旷工,连续旷工后正常解除劳动关系。
引用 雅琦 2011-4-28 13:09
加强请假管理流程。另外即使提供医院证明,你们也可以去核实呀,核实一个,后面的是否还继续消防?
引用 wenkeytan 2011-4-28 13:46
有医生证明的,正规的医生证明医院是会盖章留底的,如果真的出现这样大规模的高工龄员工请假,那你就得严格按照流程审批,可以的话不能全查也要抽查部分员工的医生证明的证伪,千万不要医院开了一个什么药方,什么收据,发票之类的就给请假,而且现在很多医生证明都可以找熟人开,那你就要更加小心,毕竟23年的老员工,他们的病休太长了!
引用 龙翼 2011-4-28 13:47
关爱兼访查。
可以去员工家看望员工,看员工是否在家里休息,配了些什么药,医生怎么说,
有条件的话,和病人一起去医院复查。
另外,有些病的话,可以让员工来公司呆着,去做擦桌子、扫地之类的轻活。
看员工熬多久~
既然是老员工了,都是有情面的`怕难为情的~对吧~
引用 yezi999 2011-4-28 15:07
员工请的病假是腰疼,颈椎疼,这种不疼不痒的病种,而且也是正规医院病假。
引用 wenwei410 2011-4-28 17:37
第一,是把考勤制度规范化,一定得以正规医院医生休息建议为准,不痛不庠的病请假一定得杜绝。第二,针对目前的情况,抽查一些,防止混水摸鱼的,杀一儆佰。
引用 红尘HR笑 2011-4-28 18:29
这个问题对我来说至今无解
引用 Goyo87 2011-4-28 18:48
病假制度没做好,没有请假证明就按事假扣,多少天算旷工,旷工多少天算自动辞职,他们照样补偿金拿。
引用 yezi999 2011-4-28 19:56
大家对此有什么高招吗?请病假审批流程上如下文章,可劳动法又负于员工有病假权,如何规范啦?请大家支招。现在企业处境非常被动。
引用 jerico 2011-4-28 20:34
说实话,我感觉但从这个案例来讲没什么好的办法解决了,不论你规范病假流程,还是考勤流程,他都能完全符合你的规定来请病假的,现在的医院,不要说正规不正规,都是开员工有病容易,开身体适合岗位难,所以我个人认为这方面没办法解决他们恶意请病假。反过来,从根本来讲,他们为什么敢于这样,关键在于,他病假与正常上班收入相差不大,而且,他们目前的收入对他来说并不值得珍惜,处于“鸡肋”状态,不然员工不会明知道这么做最后只能拿点钱丢掉这份工作,而采取目前的做法的。
引用 芋儿 2011-4-28 20:58
制度没做好,管理做不了!
既然已经修订和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了请病假的相关流程,那么,就按流程审批病 ...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4-28 10:50


同意

引用 ymmper 2011-4-28 21:20
很多的处理意见都值得学习
引用 HR剑客 2011-4-28 21:30
如果公司掌握了其在别的公司任职的相关证据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引用 dhy2001123 2011-4-28 22:55
请假的审批权是单位,医生只是建议休息,批准不批准还在单位,应对请假的病情进行衡量
引用 歪歪静思 2011-4-29 12:53
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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