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杜拉拉升职记中看过这样一句话,没有开过人的人资经理不是一个成熟的人资经理。一直不以为然,但是终于轮到自己去开人的时候,才发现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公司保安队新招了一名保安,2010-6-11入职的,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一个月,该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很差,夜班值班睡觉,还经常溜到仓库去上网,别人顶着太阳检查进出的车辆的时候,他在值班室吹空调。7-15日队长和部门经理决定要辞了他,此时公司并未为其转正。 但是现在面临几个问题: 1.该员工已过试用期。 2.值班睡觉及上网并无明确的证据,只是队长一面之词。 3.公司辞退他不愿意支付一分钱的经济补偿金。 最重要的问题是因为这个人家就是公司附近的,而且是个混混儿,所以保安队长和他们的经理都不愿意去出头。经理让负责招聘的一个小姑娘去处理这件事,因为她对这个人比较了解,她调查了十几天,但是还是不知道怎么去处理。到了月底的时候,副经理突然让我在8月1日前把他开了,不要这件事情再拖了。因为我负责员工关系,也没有理由推脱,只要硬着头皮上。 因为我对情况并不了解,于是去找相关人员了解了一些情况,然后通知该员工上班后来找我面谈。 面谈中,我首先了解了他试用期工作情况,然后问他是否有睡觉和上网的事情,他坚决不承认睡觉,说只去上过一次网,我说他的同事反映他有多次睡觉上网的事情,他很愤怒,说别人是打击报复,搞小团体等等。我告诉他别人都是有证据的,他就不说了。我告诉他,他现在还在试用期(他只知道自己没转正,并不懂期限什么的),根据劳动法和公司制度,我们可以直接对他进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这样说比较吓人),张贴开除公告。但是这样肯定很影响他的脸面,建议他自己辞职。他沉默,继续愤怒,不回答。我只好再次重复我的观点。他选择主动辞职。当场写辞职申请,离职交接单,并注明是因个人原因,不愿意做了,所以辞职。 我让他当天上完班后就不来了,考勤给他算到8月1日,免得夜长梦多。 期间,我也很紧张,因为他确实看起来很凶,而且面谈中愤怒的时候很吓人。但是还是把他处理完了。 虽然知道不合法,但是还是得尽量去规避风险。 写在这里,请各位大侠指点。 本帖最后由 雪中鹰 于 2010-8-1 16: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