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 1、刚才在论坛一搜“经济补偿金”关键字,出来很多有关经济补偿金的案例、问题、资料等等,但是都没有涉及到我提出的这个主题讨论内容; 2、经济补偿金:在这里特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金,而不是包含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等等。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限于以下情形: (1)、劳资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暴力等行为强制员工劳动或不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派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5)、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发生变更,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6)、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 那么: 有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哦发言精彩的,给予本人权限范围内的各项鼓励! )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5-13 10: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