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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劳动时间与日薪制

2011-5-19 16:45|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348| 评论: 11

摘要: 生产型企业,每月工作时间30天(月无休),每天工作时间9.5小时,薪资以日计薪。这种情况如何能规避。请大家敞开话题哦!
生产型企业,每月工作时间30天(月无休),每天工作时间9.5小时,薪资以日计薪。这种情况如何能规避。请大家敞开话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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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常诚 2011-5-19 15:26
是否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制”呢?
但是也得保证员工每月至少休息4天。
全月无休的话,员工的身心健康得不到保证哦。
引用 乐妞妞 2011-5-19 16:07
知道是不符合规定!大家想想有没有其他办法规避!
引用 常诚 2011-5-19 16:14
既然讲“规避”的话,个人觉得还是很难的。
可以从以下角度考虑:
1、改进工艺流程,看是否能做到减少员工的作业劳动强度;
2、排班上是否实施多班倒,保证员工每月至少休息4天;
3、增加员工人数,让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上做到8小时;
4、改进工作环境布局,比如机器设备的布局,实现最佳人机匹配。
引用 乐妞妞 2011-5-19 16:53
是的,方法是蛮难的,除非人本成本及机械设备投入成本增加。其他高手还有没有高见呀!
引用 上善若水2010 2011-5-19 17:06
1、象这样的工作时间是一定要申请综合工时制的,最好是年度综合。
2、一定要把不合法的完全合法规避掉是不太现实的,除了改进管理思路外,能够想办法的就是把你的工资分配合理化。增加加班工资吧。
3、加班工资基数可以通过工会协商的办法以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核算。(这个有点黑啊)
4、统筹生产计划安排或合理增员,协调安排调休,这个是于公于私,必须的。
引用 紫若轩 2011-5-19 19:30
如果是流水线的话,建议采用集体计件+个人计时。
引用 mbadrno1 2011-5-21 08:00
1.出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加班必须申请,否则,多余的时间是员工自己没完成工作而主动加班的,然后,给职工也讲清楚,考勤只及标准出勤,多上班时间的工资照发,而且考勤员工签字,必要时,你可以把考勤分两份,一份是标准出勤,另一份是多出的那几天,而且都签字,这样,如果真有员工去仲裁,证据的主动权在你手上,你懂de,没办法,制造业只能这样,如果真要给加班工资,那出口就出不了了,逼出来的,都想给工人合法的待遇,但成本增加卖不出去呀,坚决不欠工人正常工资
2、承包制,活儿承包给一个团队,签订承包责任书,双方商量好,不管干多少天,按标准出勤计算,考勤表签字,承包的工资不少员工一分,该有的福利都不少。
加班工资就不算了,很多企业,一给加班工资保障产品成本高而卖不出,反而失去比较竞争优势,产品出不了国门,老百姓失业多,除非将来内需真上来了,那时候再说吧
有点不好,但无可奈何,望原谅!
引用 mbadrno1 2011-5-21 08:01
如果有价值,别忘记加点米米给我
引用 飞翔2000 2011-5-21 08:16
楼上的说法是有价值的,而且现在多数制造业都是这样做的,人为的把考勤改来规范,但必须加强员工福利,适当提高报酬,让员工珍惜这份工作,这样员工也不会有什么异议,工作必须作细,但这只是短期应对办法,长远来看,公司还是应该增加设备和人手,因为人都有一个疲劳极限,如果长期这样,安全生产和产品品质都得不到保证,吃亏的还是企业,浅见,谢谢!
引用 baiyunwangjing 2011-5-21 12:00
有点难度
引用 s80s1b27 2011-6-9 22:13
楼主是怕日后员工去劳动局反映吗?那就将每月工资分两次发,先发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工资条上的出勤时间将加班时间剔除,再发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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