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上看到这样一个考评办法:
评分尺度: 100分—创造性地、完全超乎预期地达成目标; 85分—明显超越目标; 70―完成目标; 60分—基本达成目标,但有所不足; 40分—与目标存在明显差距; 0分—未进行此项工作”评分。 每个人每个月的重点工作不超过5项,每项都用此尺度进行评分,先自评,然后领导核实,重新评分。 最后的得分级等级对应为: 一、上(90——100),绩效为1.25(比例不超过10%); 二、中上(80——89),绩效为1.10)(比例不超过30%); 三、中(70——79)、绩效为1.0; 四、中下(60——69)、绩效为0.8。
———————————————————————————— 看过帖子,觉得有几个问题需要展开分析一下,先说评价准则。这个办法把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混淆起来了。 评价准则是评价的基本要素,准则不明确、不统一,就会产生评价误差,评价结果就缺乏有效性和可信性。 楼主考评的对象是一项具体的工作,考评其是否进行,是否完成目标以及完成得怎样,这些考评内容都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完成就是完成,没完成就是没完成,因此这种评价是绝对评价。 不知楼主出于什么考虑,后面又补充了设计了一个比例,类似强制分布,一下子变成了相对评价,这种评价方式以“人”为标准,反映被评价者的排序位置。 在一个评价办法中出现了两个准则,评价内容不一样,标准不一样,方法也不一样,却又联系在一起,犯了准则不统一的毛病。 很明显,如果以前面的标准为依据,只要工作任务完成得好,都可以得高分,不存在比例问题;如果以后面的标准为依据,无论你工作做得怎么样,只要比别人差,就可能落到低等级里去,岂不是自相矛盾?真要是执行了这个考评办法,肯定行不通。除非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本身就是模糊不清的,只能按比例确定绩效——这样,前面的标准就是虚的,完全可以去掉。(仅仅从楼主的帖子中,我们看不出工作任务考评是否还有更进一步、明确的考评标准,这个话题以后再谈)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能希望考评办法更完善,无意中把不同评价准则混淆在一起,反而造成新的问题,请务必引起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