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集体合同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建议 建议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使公司和员工在工资分配、劳动标准、劳动安全卫生、保险及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形成共同的企业文化,从而促进员工养成主人翁意识并努力工作,为公司创造更高的效益。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三条、《工会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等法律法规,并应昆山市总工会工作要求,特呈请公司领导支持开展签订集体合同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开展此工作优点有: 1.自2008年以来,政府陆续颁布施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劳动法律,且一直强调“和谐社会”并越来越重视劳资关系工作。据人保部消息,《工资条例》也即将颁布施行,并会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公司必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否则会面临法律处罚,若我们能走在政府政策前沿,提前签订集体合同,这样不仅能规避法律风险,且能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2.随着这些劳动法律的颁布,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加强,劳动关系冲突案件层出不穷,劳资关系处理成本也大幅度上升,很多不守法企业的劳资关系不稳定疲于处理此类事件,导致企业无法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工作,从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从这点上看,我们若能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开展此项工作,就可以进一步加强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上下一心集中力量狠抓公司经济效益。 3.我司是一个强调企业文化的公司,那么形成统一的企业文化就必然要求公司员工对公司制度有统一的认识,所以我认为可以借此次开展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之时机,使公司与员工之间就公司制度方面达成统一认识,从而为公司形成统一的企业文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开展此项工作的程序(具体见签订集体合同流程图): 1.确定集体协商代表; 2.进行集体协商; 3.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5.劳动部门审查生效; 6.向全体员工公布,并严格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开展此项工作需要特别注意事项: 1.对于薪资,公司与员工协商时应坚决在人力成本管控范围内,并至少不低于国家最低标准;(控制人力成本并满足法律基本要求) 2.需要财务配合计算出:2010年度公司职工平均工资;(2011年人力成本预算的基础) 3.公司必须明确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并公告。(对于与员工薪资相关的制度必须公开透明) 核准:
2011-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