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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提前多久通知员工呢

2011-6-20 17:10|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754| 评论: 6

摘要: 续订(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北京市有具体的规定要求至少提前一个月吗,如果是提前不足30天,这样会 有什么不利后果吗

续订(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北京市有具体的规定要求至少提前一个月吗,如果是提前不足30天,这样会 有什么不利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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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糖糖2003 2011-6-20 16:56
提前一个月啊 不足的话 赔偿金啊
引用 凯茜儿 2011-6-20 17:05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引用 红尘HR笑 2011-6-20 17:19
劳动合同法说的是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看到有一个帖子说也可以不提前通知劳动者,不过要给劳动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坐等高手解答~~~
引用 jerico 2011-6-20 18:29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合同到期续签和不续签有提前30天的要求,但是如果各地方有明确规定就只能根据规定来了,
引用 ltl3525 2011-6-20 21:47
1)国家法律上是没有说续订合同要提前的,但是有很多地方性法规上有这些条款,如北京、上海、广州都有相关规定;
2)如果违反规定,可能要给予“补偿金”或“赔偿金”;记住这两个词汇有差别的,不是动不动就是“赔偿金”;
3)为了避免这些,最好提前三十天以上通知,注意书面、公告方式的通告。
引用 s80s1b27 2011-6-21 16:30
江苏这边是规定要提前一个月,如果没有提前,那么就要延迟一天多付一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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