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安和保洁人员用工风险的问题 大家好,近来物业公司老总决定要狠抓内部管理,使公司更加规范化,但是对于劳动用工的问题却不知何解,一个是劳动时间,另一个是社会保险。现在公司的状况是,所有行管人员(包括办公室、客服、水电等)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但是保安和保洁只签订劳动合同,仅有少数购买社保。 一、劳动时间:保安现在是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轮班,每月工作240小时。行业普遍这样,存在哪些风险? 二、社保:员工工资采用基础工资+加班费+社保补助的形式,公司给每个不买保险的保安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保补助(250),并双方协议约定如果该员工要求公司给予办理保险,则不享受社保补助,若是该员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则该员工需要将此社保补助退还给公司。 三、劳动合同。目前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是正规的劳动局制,对于保安和保洁这块可否单独加一些条款,避免劳动纠纷? 本帖最后由 叶庆平 于 2011-6-21 13: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