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劳动合同倒签

2011-6-23 11:11|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450| 评论: 14

摘要: 入职半年了,公司才签合同,如果不签就走人。该如何处理呢?
入职半年了,公司才签合同,如果不签就走人。该如何处理呢?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陈黎明 2011-6-23 11:10
哎,你看你想要什么了,如果在你看来,从工作中成长是最重要的,那么签就签了呗,因为工资和福利都没什么损失。
如果你是维权派的,那就维权。自己决定了
引用 流线 2011-6-23 11:15
没有签订合同之前你的利益没有损失的话签就签贝,毕竟合同是个终止性的条文
引用 蔡康永 2011-6-23 12:00
岁月就像一条河,左岸是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值得把握的青春年华,中间飞快流淌的,是年轻隐隐的伤感。
引用 baiyunwangjing 2011-6-23 12:16
引用 wh343766761 2011-6-23 12:21
维权、走人;
  
引用 angelzx76 2011-6-23 12:34
觉得想继续做就签,感觉不好想走人,就不签。
引用 慧果子 2011-6-23 13:22
如果想留下来做的话 那就签了啊,如果不想做啦,留好证据,去维权啊,不过我个人觉得真的很看重这份工作的话,就签了吧。还有就是看hr的态度的 如果是HR工作的失职也可以给他一个补过的机会的,如果 你去维权了,说不定他把你个仲裁的案子处理完了,老板也让要走人了。
引用 景逸轩 2011-6-23 13:32
这种情况现实当中很多,我们单位某些岗位也是一个月之后两个月之内签的,呵呵,跟员工说清楚就没事,呵呵
引用 飞翔2000 2011-6-23 13:36
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一个书面的保障,如果工资待遇没有什么损失,你又愿意继续在公司作下去,还是按照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了
引用 千澈 2011-6-23 14:01
你为啥不签合同啊?很难理解?
引用 新中源 2011-6-23 14:25
楼上都阐述的很对,如果你想继续现在的工作,签订后顺便提醒一下hr这样给别人一次机会也给个人一次机会;如果不想再干下去,就去维权,不签
引用 过往行者 2011-6-23 16:39
回复 2楼 陈黎明 的帖子

非常赞同。眼光要放长远,如果这份工作可以给你带来收获(工资之外的),没有必要因为维权而放弃。
   
引用 郭小羿 2011-6-24 09:35
回复 11楼 千澈 的帖子

因为公司比较动荡,现在还在考察期,如果不行我就想走了
   
引用 琪瑜宝 2011-6-24 11:00
虽然现在是法制社会,可不有不少的企业对此视而不见,冒险用工,唉!
这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你想继续做下去,就签,或许会在心理上不平衡。如果不想做了就去维权吧,群众会力挺你的!

查看全部评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