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某快速消费品为二线品牌,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2009年初对销售系统中的大区经理(省级管理权限)、区域经理(地级管理权限)、业务经理(县城管理权限)等层面做了同层级人员的标准完全相同的KPI考核。在实行的一年多时间里,考核内容逐步完善,相关项目均可有效执行反馈,但考核中的一条是:考核成绩连续半年(考核成绩为月度总结,半年全国汇总排名)为销售大区排名和销售任务达成率排名,这两项均为最后的10%的人,将给予调岗或者辞退。 某销售大区内省会城市A,2008年末新上任一位区域经理甲。甲是从业务经理层面干出来的,对公司对业务都非常熟悉,自身工作也是非常努力,个人能力在大区内其他区域经理中也排得上中上游。 2009年7月份,该销售大区汇总09年上半年KPI考核成绩时,甲因每个月均为该销售大区最后一名,销售达成率也是一直排在最后,所以毫无疑问的面临调岗或者辞退。 2009年9月份,新招聘的另一位区域经理乙,接手A城市,雄心勃勃的开始了市场管理工作。 但是在2010年7月份,该销售大区汇总2010年上半年KPI考核成绩时,乙遭遇了和甲同样的命运。 但甲和乙的淘汰都有以下原因: 1、公司对省会级城市费用投入与其他区域持平,但是相对省会城市来讲这些费用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2、公司采用销售大区内统一的薪资标准,这样城市A的业务经理(即区域经理的直接下属)的收入相对较低,再加上销售业绩不理想,对业务经理的激励作用较小,造成离职率居高不下; 3、省会城市中竞品的投入力度都非常大,严重挤压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上三点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甲和乙的无奈离开。 问题: 作为人力资源经理,你了解到以上事实后,你将如何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注:不可更改“考核成绩连续半年为销售大区排名和销售任务达成率排名,这两项均为最后的10%的人,将给予调岗或者辞退。”的考核调整标准) 本帖最后由 qxj189810 于 2010-8-11 11:3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