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调整后,网上很多计算方法。 昨天也发了一个贴子, 我总结一下: 老办法:(收入-社保公积个人应缴额-2000元)*税率,余额对应各阶税率,称为:余额对应法。 新办法::(收入-社保公积个人应缴额-3500元),不能直接乘以税率,而是看个人收入-社保公积后的金额,来对应税率,,称为:收入对应法。(说明:不是税务工作者,暂且这样叫吧,请高手提出规范的名称) 两种办法的计算的结果演练如下:(当然,当个人收入减去社保公积后小于5000元,结果一样的,但如果大于5000元,则有不同了) 诸位请看演算: 设一个人收入为6000元,月社保公积个人应缴500元,则按第一种方法 6000-500-3500=2000,2000*3%=60元。 按第二种方法: 6000-500=5500,>5000应取第二档税率,5500-3500=2000, 2000*10%(税率)-105(速算扣除数)=95 请看两者差额35元。 请高手指点。因为网上查了很多,只有对应的计算表格和演算方法,没有文字说明,更无新旧计算方法的说明,所以还问了税务局的人,他们都说,与以前的计算是一样的。我有点晕,要不就是我以前的全部算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