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对跳槽频繁者的入职前考察 笔者在工作过程中听说许多单位对于跳槽频繁者采取否定的态度,现总结一下自己的看法: 1、跳槽频繁者: 听说现在有许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于一些管理职位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要求:“5年内换工作超过3个的候选人,不予考虑。”这体现了用人单位对跳槽频繁者的认可度非常低。 任何事要一分为二的看: 跳槽频繁者的优势: (1)善于思考,比较灵活; 跳槽频繁对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想法比较多,有可能是正面的想法,有可能是负面的想法,只有想法多了,才会对自己的工作状况产生怀疑,进而导致跳槽; (2)性情中人、直爽; 有一些跳槽者,就是因为看不惯公司的管理方式或是领导的管理方式,同事得不到多方面的释放和缓解,积压到一定阶段必然会爆发,进而导致跳槽。 (3)心态会更平和; 经过多次跳槽,实际上对于跳槽者也是一种失败经历的多次体验,跳槽次数多了,跳槽者则更希望稳定的工作,因为他已经知道跳槽对自己的工作有许多负面的影响,这时候他的心态会比没有跳槽的人更加平和。 (4)更容易吸取经验教训; 跳槽者一般收到的挫折会比较多,失败的教训对其的印象比其他人更为深刻,所以他更容积记住失败的教训,促使自己避免犯更多的错误。 跳槽频繁者的劣势: (1)稳定性相对较低; 跳槽频繁的人,会形成一种职业惯性,内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进而转向逃避,会选择跳槽。 (注:个人觉得跳槽的次数与稳定性应该呈现抛物线的关系,中间必然有个拐点,即,刚开始随着跳槽次数的增加,不稳定性呈增加趋势(稳定性差);过来拐点,随着跳槽次数的增加,不稳定性趋向降低(稳定性高);,这个只是猜想没有任何数据支持) (2)缺少耐性; 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跳槽频繁者就是缺少那一点点的耐性,有可能坚持一下一切海阔天空。 (3)工作的专业度会有些降低; 工作的不连贯性,必然导致跳槽频繁者有一部分时间是适应新公司的环境,所以这个阶段的贡献相对较少。必然影响自己专业深度。 2、淘汰跳槽频繁者的一些误区 (1)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原因,新单位不予录用; 如果劳动者自己到期不续签,因为为了能够拿到经济补偿金,故意造成公司不续签的情况呢? (2)因为无法承受原单位的工作压力而离职,新单位不予录用; 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都是到晚上9:00左右,单位又不支付加班工资,这种工作压力而导致离职的情况呢? (3)因为对原单位的待遇不满而离职,新单位不予录用; 如果劳动者性格内向,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正好遇到一个领导欺软怕硬,你不主动找他加工资,他就不给你加工资的情况呢? (4)因为对原领导不满愤而离职,新单位不予录用; 如果下属和自己的领导性格确实不合,领导蛮横无理、不知道关心下属、能力有差、不能用于承担责任,劳动者进而离职的情况呢? (5)因为人际关系复杂原因而离职,新单位不予录用。 如果公司的老板能力有限,任人唯亲,导致人际关系非常复杂,劳动者提出离职的情况呢? 总之,我们现在的社会还是有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有许多不规范的企业,许多能力一般般的领导者,许多势利眼的同事等等,所以导致跳槽频繁也就不足为奇,干嘛还要一种不公平的标准来要求这些跳槽频繁者呢。 比如许多单位都绝对禁止员工收受贿赂,却为了公司的利益支持员工行贿。这公平吗?就好比一个男人希望别人的老婆和自己偷情,却要求自己的老婆守身如玉。这公平吗? 所以,正人先正己。面对跳槽频繁者,请采取谨慎、负责、包容的态度,利用你的专业能力,判断离职者的真实原因,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