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个员工,4月11日入职,劳动合同已签订,一个月的试用期已过,我没有做相关入职培训。现该员工于7月1日在和生产副总有意见,让所在班组的员工停止手上的工作,在车间及办公室大声喧哗,该员工是一名生产线上的班组长,当时生产副总让其回家做检查,并撤了班长职务,员工不服气,当天在公司吵闹了。7月4日上午至公司,说生产副总解聘他,要我们付当月工资并再多付一个月工资,并发生吵闹,公司报了警,公司让去仲裁,不要再来公司闹了,至今未来公司闹过,公司也没有做任何书面处理,只是按时发放了6月的工资,我想请教,类似这样的问题,我们怎么处理比较好。老总的意思是就给6月工资,员工是严重违纪了,不可能再多给一个月工资,但以严重违纪,我们没有做相关培训,虽然员工手册上有这些相关条款,但并未签收。如果去仲裁,我们胜算有几分,会怎么处理。望安爸给予帮助!怎么的处理方法比较好,这样的员工带头闹事,公司肯定不想多给钱的,怕影响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