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word: Just summarize it by myself.Share it with you.Welcome to join us. Offer Letter的性质如何? Offer Letter具有法律效力吗?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Offer Letter在HR操作过程中如何保证企业的最大利益? Offer Letter劳动者如何保障个人权益? (transmit) Case 1: 李女士任职于某公司HR一职,2010年8月应公司要求招聘张先生为公司行业销售总监,并发放OFFER LETTER给张先生。OFFER上明确张先生入职的职位为:行业销售总监;工作地点:北京。张先生薪酬为年薪制,12万/年;其中50%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20%接受季度绩效考核;30%接受年度绩效考核,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010年8月2日,张先生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合同中明确说明:张先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合同工资的80%。公司已制定出绩效考核合同,但由于工作繁忙始终没有与张先生最后确认签字。1个月后张先生顺利转正。但是在年终考核中,张先生的业绩没有达到标准(自入司以来,作为一个销售总监,销售额为零的业绩)。 由于公司战略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中将行业拓展撤销,同时决定撤销张先生行业销售总监职务。此时需要将张先生的岗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张先生将要去西北工作。张先生对此表示不同意。 2011年公司收到张先生函件,内容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只发放合同工资的50%,需要把年薪剩余的部分补足;同时还要求公司对张先生未休年假进行补偿。 问题:张先生的要求合法吗? (transmit) Case 2: 一家公司发布招聘广告后,经数轮面试,谷女士接到了该公司的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上称,公司决定录用谷女士为公司业务主管,并明确了月薪及合同期限。 接到录用通知后,谷女士给该公司打电话再次确认。没想到按照录用通知书的要求时间,当谷女士上班时,却突然接到公司人事部的通知,对方称,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决定撤销对她的录用通知。原单位工作也辞了,新单位又不要自己了,谷女士顿时不知所措。 谷女士觉得,这家公司不讲诚信,致使自己利益受损,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谷女士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Offer Letter即录用通知书,从法律性质上讲是一种要约,属于用人单位向特定劳动者发出的缔结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意思表达,并对工作岗位、薪资等都是具体确定的;表明表明一经劳动者承诺,用人单位即接受该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受《合同法》约束。 employers tips: 1、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对offer书面回复以表示接受offer中的条件,以保证其权益。 2、Offer中除注明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地点等信息外,必须注明其它需要得到证实与证明的信息Offer才能失效。如体检、相关证书、按约定时间到达等等。 3、为了保证操作的简便性,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Offer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这样一旦发现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即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此效力要远大于《员工信息登记表》之类的。 4、对于一线操作工来说,很多企业不会提供Offer,劳动者也不是很重视。企业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要约对彼此都是一种约束,保障双方权益。 employees tips: 1、对于用人单位来说,Offer一经到达劳动者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撤消。对于劳动者来说,收到Offer后可以接受,也可以放弃。一旦选择,双方合同即成立。 2、若用人单位坚持撤消,如何赔偿?一则,可以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二则,劳动者为到此工作从原单位离职到再得到工作期间的赔偿金违约金等。 3、与用人单位在签定Offer时即约定违约金,避免风险。 4、Offer必须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地点、薪资福利等。且不能违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