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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撤销吗?

2011-7-13 17:12|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468| 评论: 27

摘要: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在30日内劳动者是否有权撤销辞职决定? 观点: ①可以撤销,因为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劳动者有权纠正自己行为。 ② ...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在30日内劳动者是否有权撤销辞职决定?
观点:
①可以撤销,因为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劳动者有权纠正自己行为。
②不能撤销,因为提前30天辞职对劳动者来说是义务,不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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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cy4567 2011-7-13 17:14
如果该员工公司还想继续挽留,一般都会允许撤销辞职申请的;
引用 疲倦的忧伤 2011-7-13 17:18
我认为可以撤销,因为接触劳动合同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劳动者有权纠正自己行为。
其实提前30天辞职对劳动者来说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引用 31号 2011-7-13 17:49
不能撤销。因为劳动者单方辞职权是一种形成权,无需用人单位作出承诺,自到达用人单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另外,用人单位可能因为劳动者的辞职已经做出了准备,比如招聘安排
引用 最爱QIQI 2011-7-13 17:50
这在法律角度没有明确规定吧。
如果想保留员工,雇佣方可以同意辙消,如果不想保留,
那可以不同意的。
以上两种做法应该都不违法。
还请后面的高手再指点下,这样更明确点。
引用 芋儿 2011-7-13 18:46
个人理解如下:
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实际上就是以书面形式明确向企业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协商)。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企业方在有效时间内有明确以书面形式的同意答复,那就应该视为双方已就解除劳动关系达到一致了,这时是不能撤消的。
2、劳动者在有效时间内没有收到企业方书面形式的同意答复,这时候如果劳动者再次以书面形式提出撤消辞职申请应该是有效的。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更偏向协商解决的。
引用 spcchenyue 2011-7-13 20:57
在用人单位还没有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可以撤销,于情于理都可以撤销。
引用 haoed 2011-7-13 21:02
个人观点
这时候决定权应该是在公司手上。毕竟公司有劳动者的书面辞职申请。看公司想不想挽留员工了。公司不想挽留员工,30天后拿着员工的书面辞职申请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员工也只能按规定办理。
引用 Audy.zhang 2011-7-14 07:56
主动权在企业手中
引用 蓝色翅膀 2011-7-14 09:37
如果辞职申请已递交上去的话,主动权就掌握在企业手里。
如果是企业的想留的人的话,那么就可以撤消;如果是不想再继续聘用的人,那就不用说了,一定是要让他走人的。
引用 Goyo87 2011-7-14 13:09
因员工的辞职,比如在十五日内,公司已按程序批了下来,也做好各项交接,也为这个岗位招到合适的人才,那么对于该员工的这种做法,我个人觉得没必要去撤消了;
如果是人员未到岗,可考虑下,可以从综合方面去评价该员工,再做出是否留或弃的选择。
引用 ronchan1988 2011-7-14 14:01
书面申请都上去了,如果公司觉得需要挽留,可以撤销;
引用 东篱先生 2011-7-14 15:42
关键点有两个:一是企业是否已批准,二是企业是否需要这名员工。决定权在企业。
引用 cowboykiki 2011-7-14 20:23
不能撤销,除非符合合同法里的邀约可撤销的情形。
引用 gyh81109778 2011-7-15 09:43
员工无权撤消:如果辞职申请已交,主动权就掌握在企业手里, 如果是企业想留的人,从情理上讲那么就可以撤消;如果是不想再留的人,企业可以不同意撤消,比如在收到辞职申请后,企业可能会做招聘计划、招聘等工作,仅个人看法。
本帖最后由 gyh81109778 于 2011-7-15 09:44 编辑

引用 xinnaya 2011-7-15 10:37
员工被动
引用 生如夏花2009 2011-7-15 22:48
员工辞职是不需要公司审批的,是通知公司,只是需要做好相应的交接及离职程序,只能看双方的意见,如果公司不同意继续留用,那是不能用法律来要说法的吧
引用 Mark.Yao 2011-7-15 23:19
劳动合同是双方的一种约定,那么离职申请书也是双方的一种约定。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就作为有效的约定存在,那么离职申请书如果双方签署后也应该作为一种有效的约定存在。
一旦离职申请书双方都签署就作为生效的一种约定,就固定了双方的各自义务:
1、劳动者应该配合好公司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及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离职手续办理;
2、用人单位应该在30天内为员工办理相应的退工手续、工资结算;
当然,双方的这个协议,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依旧是可以取消的。
所以,是否可以撤销,完全取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态度。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引用 鸣天 2011-7-16 08:30
由企业说了算。企业想留人则撤销,不想留人则不撤销
引用 影子44 2011-7-16 15:51
如果这个人是公司正需要的,那么可以权衡利弊,适当可以留,否则,不予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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