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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中的痛,如何化解?

2011-7-19 15:09|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873| 评论: 37

摘要: 案例:某员工于2000年3月入职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效是2年,即2000年3月8日至2002年3月7日,之后人事就与其签订顺延合同,每年一签至今。现新上任人事查阅了该员工档案及之前所签订劳动合同,决定不与其签订顺 ...


案例:

某员工于20003月入职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效是2年,即200038日至200237日,之后人事就与其签订顺延合同,每年一签至今。现新上任人事查阅了该员工档案及之前所签订劳动合同,决定不与其签订顺延合同而是重新与该名员工签订3年固定期限合同,即从201138日至201437日,而该员工又声称他自己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此案争议点产生如下几个问题: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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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宠着小猪 2011-7-19 15:03
如果确实是每年一签的话,员工应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第三项)。除非39、40条的情况出现,不然公司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7-19 15:54 编辑

引用 BAIYUN1013 2011-7-19 15:17
1、“顺延”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用语,非法律专用术语,按一般意思确定内容,即以原合同的条件、顺延原合同的期限,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在合同到期前30天提出异议的,就视为你同意以原合同的条件再续签合同一年。
引用 31号 2011-7-19 15:36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顺延合同”的实质是上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条件又续订了一次劳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合同到期,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合同。但是由于该员工已经工作满十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上应当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该员工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该人事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不能辞退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实质就是隐形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双倍赔偿。

引用 天天向前 2011-7-19 15:41
刚好十年啊。可以不给他签合同,经济补偿好了。不过,貌似楼主没提到为什么要和他解除劳动合同,仅仅是因为他要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引用 luyifei26 2011-7-19 15:41
这个问题俺也有点不确定,等高手解答
引用 枫行 2011-7-19 16:03
同意31号
引用 aionovo 2011-7-19 16:13
等待高手解决
如果能做的不赔偿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哪真是高手啊
引用 daijianghong 2011-7-19 16:19
这个问题我很含糊。等待高手解决。
引用 aileen1202 2011-7-19 16:26
最近涉及“劳动合同”的案例就头大,
高手赶快出现吧~~
引用 红尘HR笑 2011-7-19 16:33
占座已经没意义了,感觉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引用 郭小羿 2011-7-19 16:49
等待常诚揭开谜底
引用 小小Grace 2011-7-19 16:54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这里的顺延合同不能等同劳动合同法中那几种情况下的顺延合同,这里的顺延只是双方的一个约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还是要签的,这种顺延只是双方在都没有意向不续签的情况下的约定,如果其中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所以这里的顺延,只能代表双方同意。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这位员工已经达到了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除非员工个人要求,公司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是不正确的,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补偿金是肯定要给的了,但是有一个问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一条是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连续两次是否也能包括08年之前呢,如果能包括,那么该员工早已经具备了前无固定期限的条件,而公司却未与其签订,不知道当时公司这方面材料有没有保留,如果员工就此问题仲裁的话,估计也比较头疼。

引用 tracygxh 2011-7-19 17:19
赞同31号的分析,且补充如下:
2. 对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若员工本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务必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签名的申请,说明公司已向其说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由于其个人意愿而希望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若无员工本人的书面申请,一旦将来员工反悔而要求仲裁,公司将面临支付员工双倍薪资的潜在风险。
4. 不论是固定合同员工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只要公司能举证员工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列6种情形之一的,公司都可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参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42条看能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法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若非法解除合同,公司将面临恢复员工劳动关系或按双倍经济补偿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后果。
引用 芋儿 2011-7-19 19:09
同意31号的分析。

1.“顺延合同”本应该是在女职工三期,员工医疗期等会使用到的(通常理解仍是一份劳动合同)一种操作方式。但是在这儿,从2002年开始每年顺延,且每年一签,个人认为应该理解成每年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只不过使用同一个合同样本。
     因此,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该是不正确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引用 咖啡厅 2011-7-19 20:33
不是什么合同都能顺延的。即楼主所说的顺延一次即等同签合同一次。
每次合同到期,续签合同都有2种情况可选,固定期和无固定期。
续签签无固定期的前提一是协商一致,双方都同意续签;二是达到签无固定期条件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签无固定期。
即不管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少年,只是固定合同的,合同到期的,不续签的话,按劳动合同给补偿。
该员工从来没有签无固定期,都是签的固定期,所以也无该员工“早就是无固定期的”的说法。
引用 zxx2010 2011-7-19 20:47
顺延算不算劳动合同的签订次数呢?
   偶认为,既然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就不应当算作是续签一次劳动合同。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滴。
欢迎大家探讨,这是好贴子啊
引用 lindatangwh 2011-7-19 21:00





1.“顺延合同”在这儿应该怎样理解?它代表的作用是什么?
顺延相当于是续签劳动合同,代表的作用仅仅在于在某一方遗忘续签劳动合同时,而另一方未对此提出异议,可以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补签。

2.新上任人事决定与其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正确?
不正确,不管是从工作年限还是合同次数都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如果新上任的人事决定是正确,而该名员工拒签并声称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时新的人事应该怎样处理为妥?
委婉说服员工同意签署固定期限合同,其实从实际情况上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铁饭碗,员工表现不好绩效考核不过关,或违反公司重要制度,或经培训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或公司业务转型等,公司同样可以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此外从员工个人利益方面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对于续签可以再次商讨待遇等问题,在这方面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没有这个方便。
4.如果要辞退这名员工,新的人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回避劳资风险?
尽量以工作绩效表现不佳的因素来进行辞退,注意收集对公司有利的证据,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引用 chaos_no 2011-7-19 23:19
第4题,根据2007年劳动法,该员工已经在企业连续工作了10年,他已成为“永久员工”,新上任人事不能轻易将他辞退。2007年华为公司,为了规避有太多“永久员工”发生了”辞职门“。
引用 luyanshuang 2011-7-20 09:52
回复 1楼 常诚 的帖子

1、在这个案例中,顺延合同理解为原合同的内容不变,每年签一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可以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员工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该案例中员工工作已满十年,且签订的虽然是顺延合同,但每年一签,已经超过两次,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但员工声称自己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正确的。
3、该员工虽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还不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自动就生成的,而是员工提出签订的,在前面几次顺延的时候员工并没有异议,只能当做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事经理可以这样解释给员工听。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或者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4、可以辞退这名员工,该案例中没有符合需要经济补偿的条件,所以尽管辞退好了。但是员工在这工作十年,可以在操作的时候表现得人性化一点。
不知道我的解答有无错误,希望大家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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